2019年9月1日星期日

敏感时刻,镇江市公安局以自己无过错为由给蒋湛春作出信访答复意见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91日,本网获悉:正在北京上访的江苏镇江访民马玉珍,今天接到邻居转来的由镇江市公安局作出的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的图片,公安局在答复意见中称自己没有过错,蒋湛春(马玉珍丈夫)反映的与事实不符,尤其是关于非法拘禁马玉珍的情况,是因为协商解决问题的方案、经马玉珍同意而安排住在宾馆。

从镇江市公安局作出的镇公(信访)答复字[2019]009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来看,蒋湛春主要反映的是三件事情,第一件是自己在20099月到北京伸冤,被辖区的四牌楼派出所副所长非法拘禁在宾馆,指使社会人员实施暴力殴打事件,第二件是马玉珍在2014年到北京上访,被辖区派出所警察接回过程中发生殴打流产事件,第三件是马玉珍在2015年被非法拘禁事件,及之后被送孤儿院事件等。

对镇江市公安局这个时候出这个答复意见,马玉珍认为这个答复意见很可笑:首先副所长王振打蒋湛春的事件,当时蒋湛春被送到医院,在医院里面我们还拍了照,当时我在医院还被打,还在医院报的报了警。关于我不是怀孕,我在北京就是因为因为怀孕,这个都有裁定书确认了的,他们竟然说没有怀孕,没有殴打。2015年七月份把我和孩子关在宾馆两个多月,如果是自由的,为什么两个多月不能回家?我在被监视居住期间,当时就是为了逼我做口供,把老三老三两个幼儿送到孤儿院,然后一个星期回来,还是得了肺炎到医院住院。

镇江市公安局答复意见涉及的三起事件,时间跨度整整十年,起码说明这些蒋湛春反映的事情是真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也没有否定要通过协商来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但问题是显然没有一个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案。


既然镇江市公安机关有意愿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就应该实事求是来回应当事人的合理诉求,而不是一味地推卸责任。在临近“十一”的敏感时刻作出自己无过错的答复意见,无疑有激化矛盾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