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3日星期一

2016年深圳公民11.15大抓捕案今判决 李江鹏获刑5年有期徒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113日,本网获悉:2016年深圳公民11.15大抓捕案拖延三年多今天上午做出判决,李江鹏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获刑5年。其他人员也分别获刑。

李江鹏,1981713日出生,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龙翔花园租住户,深圳同城聚会公民,民主宪政追求者,中国在押政治犯。

20161114日,因李江鹏与公民邓洪成、肖兵、王威、李南海等多人在深圳市五和餐厅聚餐,席间李海南、肖兵被陌生人拍照(事后得知是国保) ,20161115日中午,深圳市警方前往餐厅调查,手拿李南海、肖兵的照片要求工作人员指认,当天午后李江鹏和肖兵、沈力、李海南、王威等5人即被警方悉数扣押,之后其虽被暂短释放,但2017213日又被警方从家里带走,次日被深圳市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监视居住通知书号:深公(国保)监通字[2017]2号);2017512日,被深圳市检察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据悉,其在看守所内遭刑讯逼供,不得不违心承认不实口供,其妻被恐吓不准请律师。目前被羁押于深圳市第二看守所。今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5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