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2月3日,本网获悉遭判刑4年的云南昭通基督徒李梅花案情,现通报如下:
李梅花:女,云南省昭通市人,基督徒,家庭教会成员,“昭通教案”重要成员,中国在押良心犯。
因积极从事云南省昭通市某基督教家庭教会传教活动,发展信徒、举行家庭培训及教会聚会等,而遭云南当局严管逼迫;2016年8月,因曾与多名教友召集40多人进行家庭培训,散发讲义及存有该教会宣传内容的内存卡,被邵通市警方获悉,随被以“三班仆人派”(被中共当局视为邪教组织)组织成员而遭严打;
2016年10月,被昭通市警方以涉嫌“三班仆人派”成员抓捕、刑拘,住地被查抄,并关押在邵通市看守所;2017年1月,又被昭通市警方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指控其因组织信徒非法集会,制作和传播邪教宣传品等,破坏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社会秩序受到扰乱与危害,因而属于违法;
2017年10月6日,其涉邪教案在昭通市昭阳区法院开庭受理,后被一审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不服上诉;后经邵通市中级法院二审裁决,依然维持原判,刑期至2020年10月。目前服刑监狱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