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6日星期日

端点星案陈玫家属仍未收到警方书面通知 著名学者李英强、郭于华发出呼吁(2020年4月26日)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426日,本网获悉:截至今天2020426日,端点星案当事人、疫情志愿者蔡伟、陈玫、小唐,三人均已与外界失联8天,关心他们的人仍然无从了解任何关于他们的消息。已知的蔡伟和女友小唐被以寻衅滋事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小唐实质上并未参与疫情支援,但仍然被警方“株连”额外强加“包庇罪”。而陈玫家属迄今一直未收到任何警方书面通知。

对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只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嫌疑人方可以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寻衅滋事罪并非涉及国家安全犯罪,警方此举有违法律规定。75条亦规定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然而警方不但没有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在三人被捕数天后更一直否认抓了人。现在已经第8天了,陈玫的家属仍未收到任何正式通知,警方行为已涉嫌严重违法。

陈玫的哥哥陈堃今天继续发布“寻人消息”:

“【寻人】截止426日下午18时,#陈玫 家人仍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目前已知,同时失联的  #蔡伟  被指「寻衅滋事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失联的蔡伟女友小唐亦被指「寻衅滋事罪」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感谢各位朋友关心和帮助,恳请大家继续关注他们,谢谢!——陈堃 敬白  20200426日”

蔡伟与陈玫曾是“立人大学”的成员,立人大学创办人李英强为他们的境遇发出呼吁:“蔡伟和陈玫都是我的学生。非常踏实的90后青年。请朋友们关注。”

蔡伟硕士毕业于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是著名教授郭于华老师的学生。今天郭老师也加入呼吁阵营,连续发帖:“蔡伟是我系毕业生,小唐也认识的。请大家关注几位年轻人。” “认识蔡伟和小唐,分别是清华社会学系和北大社会学系毕业生,三位年轻人寻什么衅了?滋什么事了?拿出法律证据!”
【关于“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在中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即意味着“秘密关押”,家属、朋友甚至律师都无法知道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人到底被关押在何处,更可能无法会见、了解他们的身体和精神状况。除了警察,没有人知道他们在哪里、过得怎么样、承受着何种程度的审讯、什么时候会回来。然而,最可怕的可能不是这些,而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时意味着被关押的人极有可能遭受酷刑。

2012年,中国修订《刑事诉讼法》,允许执法部门以“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为由关押民众 。被关押者关在“指定居所”即秘密监狱的时间最长可达六个月。

根据《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规定,一般使用单独监禁可能构成酷刑、虐待或两者兼而有之。根据大量曾遭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中国人权捍卫者、律师等人口述,“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情况下,警察存在的酷刑行为包括殴打、窒息、暴露于强烈的噪音和明亮的灯光,以及长期剥夺休息、睡眠、食物、卫生或医疗援助,造成长期社会隔离和感觉剥夺(例如失去对时间的感知)。 几乎每一个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都使用了长期单独监禁,之后对健康的负面影响可能是不可逆转的。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用于长期调查,预审,并且在几乎完全依赖于供词的法律体系内进行。因此只可能在被拘留者被释放或正式逮捕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和单独监禁的情况才会结束。

在此,呼吁大家持续关注端点星案蔡伟、陈玫、小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