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9日星期日

江苏南通现“文革”式逼迁,维权公民沈建芳针锋相对拉横幅开怼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419日,本网获悉:经历了近三个月的抗疫,国内疫情目前已趋于稳定,各地都在鼓励复工复产。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居然出现街道办在没有合法手续情况下,以“勤劳致富是正道,一夜暴富是幻想”等“文革”形式标语对居民逼迁,维权公民沈建芳不堪违法行为羞辱,在楼顶针锋相对,以“征地拆迁,政府应依法行政”“征收协商,政府应诚实守信”及“违法拆迁要坐牢”的横幅予以开怼。

据了解,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在2012年,就以“秦家埭村安置房五期建设项目”为由,开始对沈建芳房屋所在的先锋街道秦家埭村27组实施拆迁,但该办事处根本拿不出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又拒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价格给予补偿,故沈建芳家与街道办一直未达成拆迁协议。

沈建芳的房屋是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属于农村别墅的房屋结构,紧邻通州区的主干道,别墅的楼上是沈建芳一家三代人的住房,楼下是自己经营多年的私营企业,一直正常从事外贸代加工生产,即使是今年疫情严重,工人不能来上班,一家人也一直在加班加点生产。

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虽然没有合法批文,但“秦家埭村安置房五期建设项目”却一直没有停止,哪怕是国土资源部门接到居民举报,作出责令停工的行政处罚决定,该违法建设项目依旧强行推进,今年已经建造到了沈建芳的房屋旁边,也就是沈建芳的房屋再不拆迁,该违法项目就进行不下去了。

为了违法项目能够继续下去,先锋街道办的官员开始派人对沈建芳进行恐吓,为此,沈建芳被迫于2020414日,向对自己承诺一定依法征收的通州区主要领导,及负有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公安机关,发出《保护公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申请》的求救信,正是在通州区领导和公安机关收到沈建芳的申请后,先锋街道办就派人用铁皮将沈建芳的10号别墅围起,并在铁皮围墙上以“勤劳致富是正道,一夜暴富是幻想”、“拖延拆迁不得人心,及早回头利益无损”等“文革”形式标语,对沈建芳实施逼迁。

在整个先锋街道,无人不知沈建芳一家人是勤劳致富的代表,也不是一夜暴富的刁民,先锋街道办至今拿不出合法手续,证明根本不存在沈建芳拖延拆迁的事实,跟谈不上配合违法就利益不受损了。先锋街道办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文革”结束已经40多年,居然还用“文革”形式为违法行为开道,显然没有了底线!
本网认为,先锋街道办的官员既然如此迷恋文革,就应该用“大字报”的形式,向纳税人公示自己的财产,及为什么如此热衷于违法行政行为!本网将对该“文革”式逼迁事件持续关注。

附:《保护公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申请》

申请人:沈建芳,女,1966826日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320624196608269063。住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秦家埭村组2710号。

请求事项:
依法对申请人及家人生命健康和住房财产安全的保护。

事实和理由:

201312月起,申请人居住的房屋被先锋街道办事处列入“协议搬迁”的范围,因街道办未能提供任何合法的拆迁手续,双方一直亦未达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今年三月份,先锋街道办又跟申请人提起征收申请人的房屋事宜,但目前先锋街道办与开发商联合开发的“安置房”项目,仍然没有取得合法手续,国土资源部门正在查处中(详见通土资监[2018]008号通知书)。但先锋街道办为了达到低价逼迁申请人目的,背离依法行政及征收补偿的公平原则,对申请人发出暗示将非法偷拆、强拆的威胁。先锋街道办事处的这一行为,也违背了街道办前领导和区政府现任领导的依法征收的承诺。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秦家埭村2710号房屋,是申请人合法的私有住宅,同时用于生产经营,是一家人的主要生活来源,申请人必然以生命来捍卫自己和家人的住房和生存权利,申请人认为,上级人民政府不仅负有对街道办违法行为有教育、查处法定职责,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更有维护辖区内公民私有财产及生命安全的法定职责。目前国家正在进行扫黑除恶运动,期待上级政府落实国家扫黑除恶行动,打击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综上,申请人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递交《保护公民生命及私有财产申请书》一份,请上级人民政府和公安机关采取强有力措施,防止偷拆、强拆等暴力犯罪行为的发生,履行保护公民生命及私有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
      
此致: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通州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沈建芳                           
联系号码:13218231802
2020414

备注:
本申请书主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抄送南通市人民政府,及南通市公安局、江苏省公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