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

江苏如东派出所拖延强拆案,三户受害人连发多封控告信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629日,本网获悉:2020626日,江苏省如东县居民王娟、符蔚芹、顾正兰等三户强拆受害人通过挂号信分别向如东检察院、如东公安局、南通公安局、江苏省公安厅发控告信,控告江苏省如东公安局掘港派出所对非法强拆案件迟迟不处理的违法行为。

2019124号深夜,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在没有合法手续,也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将江苏省如东县三号街区王娟等三户居民的房屋强行拆除,现场一片狼藉。次日,王娟等受害人向110报警。掘港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走马看花,敷衍了事,随即扬长而去。

王娟等受害人当场要求掘港派出所民警让出具受案回执,未果。为此,王娟等三名受害人不厌其烦数次去掘港镇派出所追要受案回执。该所迫于压力才于20191220号向王娟等三户受害人出具了《受案回执》,从此无下文。王娟等三户受害人心急如焚,不断催办。该派出所受案半个月后,即 2020119日才向王娟等出具了《立案告知单》。

王娟等受害人的控告信指出,如东县掘港镇派出所在办理受案、立案的过程中违反了《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2)规定。该《意见》明确要求“公安机关接报案件后,立即进行受案立案审查,对于违法犯罪清楚的即受、即立、即办,不得拖延推诿”。但本案立案已过半年,该派出所不但不查处违法强拆行为,反而对强拆受害人进行约谈,要求删帖,消除不良影响。这使强拆受害人感到疑惑不解,几乎强拆者没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而是反映强拆行为的受害人造成了社会的不良影响,天理何在?

关于强拆问题,王娟等受害人还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南通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确认如东县人民政府强拆违法。王娟等受害人希望该派出所以此为线索,尽快处理。

该所办案民警对此行政复议决定书不屑一顾,反而振振有词地说,此案没有结案期限,回去等吧。该结案时会告知你们的。

王娟等受害人认为,非法强拆案,如东县政府要承担行政责任,其决策者还应当承担故意毁坏公私财产罪的刑事责任。奇怪的是,该派出所对王娟等受害人的强拆案件,虽立案却不调查,压案不结。其迟迟不作处理,究竟是甘当保护伞,还是另有隐情?

控告人:王娟,电话: 13773790899
控告人:顾正兰,电话: 13372091598
控告人:符蔚芹,电话: 13773790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