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7月13日,本网获悉因呼吁平反六四而获刑3年3个月的天津公民张长虹的案情,现通报如下:
张长虹:1963年生,居住在天津市北辰区,六四幸存者。张长虹多年来在天津多地张贴大字报纪念六四遇难者和呼吁平反六四,遭中共当局多次抓捕拘留。2017年4月8日,中共当局又以其涉嫌寻衅滋事罪对其刑事拘留,后对其批捕、起诉。2017年12月7日,张长虹被天津市北辰区法院以其大字报有攻击共产党执政和所谓编造六四大屠杀等内容,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3个月。刑期至2020年1月30日。
以下是张长虹的判决书,这是一起典型的因言获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