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8月到陕西省白水县西固镇秦家滩村私人开办的煤矿做工,开机动三轮车运送巷道里的石渣。2010年9月9日,我开运渣车经过一段很陡的上坡路,运渣车装得太多,开不动了,往后溜,我踩了刹车,车头突然翘起,我的头和双肩撞到巷道顶部,只听见咔吧一声,我就不能动了。
工友们把我救下,背到井口,矿主开车把我送到白水县人民医院。医院诊断我第三、第四节腰椎粉碎性骨折,我被送到西安市长安医院接受手术,手术后遗留下腹股沟以下截瘫,经过功能康复训练,目前我不能自主翻身、行走、大小便,只能靠拄双拐、轮椅行动,生活需要旁人帮助,不能完全自理。这次事故造成我的终生残疾,这已经经过陕西公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医治费、康复费我花了3万多元,矿方出了多少钱我不知道,因为是矿方直接打给医院和康复单位。我要求矿方支付全部医治康复、护理、残疾赔偿等费用,但矿方一直没有支付。我从2012年1月5日起,向白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次白水县法院拒绝受理,我的立案请求被驳回。我逐级上访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2年10月25日上访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我在2013又向白水县法院起诉,白水县法院迟迟不审理。后来我逐渐了解到,秦家滩村煤矿属私人开办的煤矿,矿主孙文选没有办理开矿手续,属于非法开矿。但这个矿有村、镇某些干部暗中支持默许,所以能够干起来。到2014年,白水县西固镇政府给了我15万元,说是救助,要了结此案。这我怎们能接受?这连我的医治、康复、护理费用都不够,我今后的生活、对年迈父母的赡养问题怎们解决?
我不得不拖着残疾的身体不停地往返于陕西省高院、北京最高人民法院上访。2018年10月15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李伟、矿主孙文选、包工头谭启华共同支付我医治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用具费、鉴定费等779884元。省高院判定的这笔费用,白水县法院在2019年12月10日认为扣除西固镇政府给我15万元救助等费用,孙文选等人要给我支付433155.8万元。但就这43万多元,至今没有支付。
白水县法院执行局张局长说,孙文选找不到了,电话打不通,执行不了,叫我耐心等待。怎么能找不到呢?找不到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冻结资产、网上追逃、无线电定向追踪等等,采取这些办法了没有?跑到外国去改名换姓躲起来的被通缉者都抓回来了,对孙文选就没办法了吗?
白水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叫我耐心等待,我还要耐心等待到什么时候?我因工致残十年了!我是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大许镇西探村九组的农民,今年55岁了。我的父亲83岁,母亲84岁。妻子59岁,有糖尿病,靠注射胰岛素治疗,还有肾结石、胆结石、尿道结石。他们都要指靠我挣钱养活。我们有一儿两女,他们都有自己的家庭负担,境况不太好,不能给我多少资金支持和人力照顾。为养活父母妻子,我到距家两千多里的陕西白水做工,没想到遭了这样的难,我如今连自己的生活都不能完全自理,老父老母多病的妻子靠谁养活、照顾?因为治伤康复疗养,我贷款5万元,还拖欠3万多元康复费和护理费。我因残致贫,2017年家乡大许镇政府将我们家评定为贫困户,建档立卡。靠政府给贫困户的救助扶持,只能解决我们日常生活的最低需求,我今后继续治疗及护理的费用从哪里来?拖欠的贷款、康复护理费如何偿还?
我现在只盼望白水县法院行使职权,采取措施,把判决赔偿给我的款项尽快执行给我。为此这两年我不断催促白水县法院,并到陕西省高院、陕西省人大、北京最高法院上访。2019年全国“两会”时,村干部通知并监视我,不准我到北京上访。
张正龙 13218801163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