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8月6日,本网获悉:福建维权人士何观娇自从大年三十在福州火车站遭绑架后,其家人经多方寻找终于发现其被囚精神病院,遂于今年的4月、5月、7月,连续三次给公安部长赵克志写信,但根本未起到纠正福州公安滥用职权侵犯人权的行为,无奈,何观娇的妹妹只能转而向国家检察委员会网站投诉,希望已经在福州市神康精神病院折磨了大半年的姐姐,能尽快逃离这个多次囚禁信访人的魔窟。
求救信:
国家监察委员会各领导:您们好!
我是何水姑,女,汉族,身份证号3501111973022805X,住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新佳小区,联系电话14759111644。关于我姐姐何观娇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新店派出所非法拘禁精神病院递呈解救信。
我们家人是越南归侨,今年54岁的何观娇,是个无精神病史的正常人,却因争取劳动者权益和住房权利上访维权,已经两次被公安机关送精神病院非法拘押,还被强制性吃药。这一次从大年三十在福州市火车站遭不明身份人员绑架后,一直被非法拘禁在福州市神康医院已超过半年了!
2020年4月14日开始至今,我也曾三次向公安部赵克志部长写信反映情况。很快,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新店派出所有派人来找我,但6月初收到得是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区分局作出的榕公(晋)不受【2020】074号不受理信访告知书,称何观娇反映的劳动者的权益和住房权利不属于其管辖的不受理通知书。这是赵克志部长收到我的求救信后,立刻作了转批,但地方公安局为了向上级报结而作出的通知书。
事实上我反映的是解救姐姐的问题,福州公安局晋安区分局不放人给出是的不受理信访答复,加上前阵子网上对“精神病院未经警方同意不得收治正常人”的说法,中国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回应并明确表示:收治的须是法定对象,对没有发生触犯刑法行为的普通精神病人,公安机关也不能强制送精神病院,精神病院也不得接收,可现实中真是这样的吗?故在此叩求您们领导帮帮我们解救姐姐何观娇回家。谢谢!
此致,敬礼
求救人:何水姑 20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