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
维权网敬启:相关媒体在采纳和引用本网报道时请务必注明出处!此为本网官方博客,维权网推特:@weiquanwang,维权网邮箱:wqw2011@gmail.com 谢谢支持!
热门帖子
获刑2年6个月的内蒙古赤峰市法轮功学员孙晓明的案情及简历
牛腾宇母亲:我将于下个月左右再度外出,一边治疗一边赴京维权!
2011年9月9日星期五
快讯:王荔蕻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当事人表示上诉
(维权网信息员齐迹报道)人权活动家王荔蕻“寻衅滋事”案于
9
月
9
日上午在温榆河法庭开庭宣判,被判处有期徒刑
9
个月,当事人表示无罪上诉。
据刘晓原律师介绍,整个开庭宣判过程
10
分钟左右,于
8
点
40
分左右结束。
王荔蕻于
3
月
21
日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先是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随后又被以“扰乱交通秩序罪”起诉,最后罪名变更回“寻衅滋事”,她的被审判牵动着国内外所有的良心。公民捍卫人权被定罪,被公认为是一场不义的审判。
较新的博文
较早的博文
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