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4日星期三

许艳: 针对余文生律师双手颤抖残疾,申请南京监狱带余文生到医院住院治疗、对余文生保外就医家人对其治疗申请书


尊敬的南京监狱祝永宏监狱长:您好!

申请人:许艳,身份证号:,住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北路,手机号码:13718826079,系南京监狱关押人余文生律师的妻子。

被关押人:余文生,律师,北京人,身份证号:11010219。。关押地点:南京监狱。

被申请人:南京监狱,监狱长:祝永宏,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9号,电话:025-52353711

申请事项:

1、针对余文生律师双手颤抖残疾,申请南京监狱立即带余文生到医院住院治疗。

2、针对余文生律师双手颤抖残疾,申请南京监狱立即对余文生保外就医,让家人对其进行治疗。

事实和理由:

余文生律师,在2021126日,被徐州市看守所未告知家属的情况下,投入南京监狱,而且约23日,我多次电话给徐州市看守所查询,才得知人已经被投走,而且,徐州市看守所,还不告诉投到哪里了?经过约一天时间给多部门多次查询,才得知余文生被投到了南京监狱。徐州市看守所这样的做法,除了违法以外,对当事人和家属来说,是极其不人道和残酷的,看似老百姓很无助,这何尝又不是一些滥用职权者,在任意欺压当事人和家属,在损害国家的公信力?

2021315日,妻子许艳,在南京监狱探视到余文生,得知,余文生律师不但右手颤抖残疾的不可以写字;右手只夹2下菜就没有力气夹菜了,他现在是用筷子往嘴里扒饭;右手也没有了力气刷牙。这相当于,右手残疾,已经影响正常生活自理。掉了4颗牙齿,至今还没有给装牙。

更加严重的情形是,这次探视,余文生律师告诉我,他的左手也开始了颤抖,我透过探视的玻璃,也可以清晰的看到,余文生律师的左手开始了颤抖。

如果不能,立即保外就医,对其治疗,左手也颤抖到右手那么严重,等于是2个胳膊都没法日常生活了,相当于残废,未来面临无法日常自理。

南京监狱的警察提到,看看过了冬天,到夏天颤抖会不会好点。我请南京监狱注意,约2020814日,二审辩护律师,约27个月来,第一次在徐州市看守所会见到余文生律师时,得知余文生律师右手颤抖的不可以写字,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状,是余文生律师在徐州市看守所里,用左手练字写出来的,这说明右手颤抖已经很长时间,说明已经经过了夏天,甚至有可能已经是经过了2-3个夏天,至今不但没有好,而且更加严重。所以,请南京监狱不要等夏天的到来看情况。天气冷、是否遭到酷刑?营养不良、运动少、给他精神压力太大等,或许都只是一个影响因素,最根本的问题是,余文生,人现在生病,在生病,应该依法立即得到治疗,才是根本。

关于被关押人生病及其保外就医的法律规定包括:

犯人在监狱服刑期间,得了病,由监狱负责治疗。如果病情严重,或者严重传染病的,经监狱管理部门上报,可以申请办理保外就医,由近亲属给予治疗。犯人在服刑期间有生病有得到及时诊治的权力。

《监狱法》规定: 第五节生活、卫生。

第五十四条

监狱应当设立医疗机构和生活、卫生设施,建立罪犯生活、卫生制度。

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又称监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是人道主义的体现。

保外就医保障了监狱里的罪犯接受治疗的权利,是一种制度关怀,这也体现了对人的生命的尊重。

根据法律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保外就医:身患严重疾病的;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第二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二、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余文生律师,右手颤抖的不可以写字,不服一审的上诉状是余文生律师用左手写出来的,用左手练字都可以写出一篇上诉状,说明右手颤抖残疾已经很长时间。现在右手不但不可以写字,也没有力气夹菜,没有力气刷牙,已经影响正常生活自理能力。左手也开始了颤抖。

综上所述,余文生律师现在的情形,符合法律规定保外就医中的:

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

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请南京监狱,不能眼睁睁的看着,被关押人,余文生律师双手颤抖残疾越来越严重而不作为,您现在的依法和人道,不仅能营救余文生律师现在双手残疾程度;也是在挽救余文生律师家庭未来几十年是否能获得身体健康自理生活的能力;同样,也可以体现和展示出中国司法对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尊重、对人权律师,人权捍卫者的爱护、对法治和人道的遵守和保障。

特请求尊敬的南京监狱能从法律角度、人权角度、人道角度,依法和人道的作出,立即带余文生住院治疗、立即同意余文生保外就医,回家治疗的决定。

此致

南京监狱

申请人:许艳

2021415

抄送:江苏省监狱管理局、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全国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