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龚萍报道)今天(6月16日)中午,重庆在监狱中服刑的民主异议人士许万平的妻子前往探监时,遭到多名警察的殴打,头部胸部多处受伤,现正送往医院治疗。
本网信息员于今日下午3点10分拨通许万平妻子陈贤英电话时,她正在送往医院的120救护车上,电话中陈女士说话非常吃力。她说:“我今天到重庆市江北区渝州监狱探望许万平,由于太阳很大,天气很热,我带的孩子在监狱一阴凉处躲避了一会太阳,结果监狱方管理人员出来说影响了他们的工作。我怎么向他们解释他们他们就是不放过我们。将我们阻拦上监狱门口的大太阳下晒了两个多小时。当时正值中午,我们被晒得头昏眼花。之后他们将我们赶到监狱门口旁边的阳光警务亭中,我们在里面呆了将近半个小时,忽然五六人赶来,有穿警服的,但多数穿便衣。他们到来后就辱骂我与孩子,其中有个被人称为小罗的青年对我动手殴打,在我向他们解释并央求时,他们不仅不听,一群人围上来对我拳打脚踢。他们一顿暴打后,我感觉自己生命危险,身体无法承受,剩他们稍停时我打通了120救护求助,救护车赶来时,这群人还准备对我第二次殴打。”
信息员问:“殴打你的是哪个部门的警察?”
陈贤英:“应该是监狱管理方面的警察。”
信息员问:“目前你伤势情况如何?”
陈贤英:“浑身疼痛,胸很闷,头很昏,浑身乏力。我正被120车送往红十医院检查。”
正在通话中,有人要抢陈贤英手机。陈贤英质问对方为什么不给通话?电话传来对方骂骂咧咧的声音,但停止了抢夺手机的行为。
许万平: 男, 1961年4月11日出生,重庆人。1989年,因参与八九民运,并在“六四”屠杀后筹建“中国行动党”,被判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1998年10月6日,在筹建“中国民主党”期间,他在湖南长沙市异见人士谢长发家中,与李文明、刘力平及汪振昆会晤。7日上午,他在湖南大学附近被公安带走,囚于长沙左家塘派出所内,稍后被押回重庆市,于13日获释。14日,他重新被捕。16日,其家人获知他已因 “扰乱社会秩序罪”被行政拘留15天。29日,他刚放出来又再次被公安拘留。12月14日被判劳教3年。2001年7月再次出狱后,许万平先生继续从事推动实现中国民主、法治、人权、自由社会活动。2005年2月,许万平与105名异见人士联名致函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要求关切中国人权状况日益恶化的事实。4月13日,许万平先生收到《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通知》通知单,唯一的生活来源因此被剥夺了。30日,重庆公安以「谈话」为由将他从家中带走,同时搜查了许家,抢走一本存有千多元的银行存折,令许万平妻儿的生活陷入困境。据报道,警方审问了许万平参与同最近反日示威有关的一项签名运动,然后搜查了他的住宅,带走了他的计算机、文件和其它私人物品。5月4日,许万平被重庆警方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于重庆看守所了。 5月24日,许万平妻陈贤英找到负责该案的国安局官员,才得知许万平23日已被公安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6月2日,许万平代理律师高智晟的助手温海波到重庆公安局国保队办理法律代理手续,被国保队主管许万平案的李明,以“许万平案涉及国家秘密”为由加以拒绝。 12月23日,许万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据许万平的妻子陈贤英说,许万平不承认有罪,没有在判决书上签字。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他原欲高智晟律师为自己辩护,但被指案件涉及国家机密而遭拒,改由政府指派的律师代理。2006年2月28日,重庆市高级法院驳回他的上诉,以颠覆国家政权罪,二审判处入狱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