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勇报道)2011年12月29日下午6点左右,成都访民胡正华、董春模被四川驻京办一名焦姓的工作人员从久敬庄接出,交给青羊区信访局的刘瑞(科长),关押在托月宾馆。第二天下午四点左右,刘瑞将她们二人交给了四名北京的黑保安,用车牌号为京PR523的商务车将她们押回成都,(与她们关押在一起的,李庭慧等其他十几位成都访民被用火车送回)。
上车前,将她们的手机、身份证没收。上车后又对他们实施恐吓:“如果你们不听话,你们政府交代我们就可以打你们”。
31日下午6点在高速公路口,将她们两人交给了几个身份不明的人,这些人拒绝向她们通报姓名和身份,只是说是青羊区政府叫来接,胡正华看到青羊区信访办李某人等人,在远处指挥这几个个不明身份的人,不久就将她们分开押送。
胡正华在一家商场被抛下,董春模被直接送回家。据胡正华和董春模说:她们的身份证和手机至今未归。
另外获悉,成都去北京上访的二十多位访民都获得了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