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刘涛报道)2月6日下午,深圳徐天明律师会见黎庆洪案被告人曾令勇。说是曾父为曾令勇聘请的律师,曾令勇回答:不需要;徐天明律师说是免费辩护;曾回答:不需要;徐天明律师再说看了案卷,曾令勇参加黑社会组织存疑,曾令勇回答:不需要;徐天明律师解释说自己不是法院指定的律师,曾仍然回答:不需要。徐天明律师无奈,只好让曾令勇的父亲通知法院解除对他的委托。
2月6日上午,黎庆洪案律师团成员上海的薜荣民律师通知被告人的妹妹,带好相关户口本(主要证明委托人和被告人的关系)、身份证,一起去小河法院。法院的书纪员带着他们刷门禁卡,进入黄敏法官的办公室,开始交所需手续,被告人妹妹签的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公函、执业证交查验。黄法官说被告人的名字不对,薛荣民律师按她的要求改好(这名被告人的曾用名)。随后开始看委托人带过来的户口本原件,上面确有被告人的户籍,但委托人户口本上的名字和身份证上的又是一字之差。委托人和黄法官开始“沟通”,结果让委托人去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名字一字之差,同时证明委托人和被告人的身份关系。薛荣民律师表示:“委托人把户口本原件带来了,身份证原件带来了,名字一字之差,但身份证号是唯一的,这可是原件,是公安机关颁发的,同时所有的委托关键的是要被告人本人确认,本人是关键。”经过一番讨论,最终得到批准。
薛荣民律师问黄法官,被告人关在什么地方?是否请你打一下招呼,别去了不给见。黄法官打了电话后,薛荣民律师直奔看守所,一进门,交相关手续,薛荣民律师特意递上《起诉书》副本,接待一看,这个案件啊,等等,去汇报,飞奔去找领导了。回来后告诉薛荣民律师:他们看守所都是凭“三证”会见,但这个案件没法。最终领导批准会见才见到被告人。
薛荣民律师会见中得知,小河区人民法院曾为被告人指定律师,但没有成功,这里面涉及指定辩护和委托辩护的问题,相信前面设置委托辩护人会见障碍的原因已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