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7日,上海人权捍卫者冯正虎先生的家再次被查抄,随后他即被囚禁在家中,被限制人身自由至今,任何亲友和民众也不能到他家中看望。近三个月以来,冯正虎的家中没有电脑无法上网,电话处于被监控中。由于多日见不到阳光,冯正虎先生要求到楼下晒太阳,遭到看守警察的推搡阻拦,致腰、脚等多处因碰撞受伤,也无法及时到医院就医。冯正虎先生的人身自由权、亲友探视权、通信权、就医权等公民权利、隐私权等基本人权受到严重侵害。上海民众不顾打压,坚持为冯正虎送生活用品,用实际行动支持冯正虎先生维权,却遭到上海当局的阻拦、威胁甚至殴打。“维权网”对有关当局公然践踏宪法,任意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剥夺公民依法诉讼的权利,悍然打压人权捍卫者,挑战社会正义的违法行径,表示强烈抗议和严正谴责!
2009年6月7日,冯正虎先生结束在日本的短暂访问回国时,遭到上海警方禁止入境。随后,上海有关部门没有出示任何书面文件,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连续八次拒绝冯正虎入境回国。同年11月3日,冯正虎在到达上海浦东机场仍被绑架至回日本的飞机后,为了争取公民的回国权,他于11月4日露宿在日本东京成田国际机场第一空港南翼大楼入境审查大厅,每天睡在长椅上,冯正虎拒绝再入境日本,坚守一个中国人的尊严。在他不懈的抗争下,2010年2月3日,在日本机场露宿92天后,终于得以回到祖国。
冯正虎先生回国后,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在回国后的两年中,他致力于关注上海各种权利被侵害的群体,坚持编辑《督察简报》,为受到迫害的上海访民、维权人士鼓与呼。在维权访民多年上访无果、因上访而被关押的现实下,他积极帮助上海民众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指导上海民众进行行政诉讼,并与1060名维权人士一起向人大递交请愿书,要求公民的诉权。
冯正虎先生是《维权护宪》网的创办人,长期推动“维权护宪”行动,也是《零八宪章》的联署人。为争取公民的回国权、人身自由权、行政诉讼权而遭到地方的打击报复。回国两年来,长期处于被监控状态,多次被传唤、强制旅游、强迫失踪、软禁在家无法出门。在这两年的时间里,他的家就被查抄10余次,被扣押电脑13台,打印机、手机多部。用冯正虎自己的话说:被扣押的物品可以装一辆小型卡车了。所有扣押物品至今未予归还。尤其是自陈光诚逃离东师古村的家中结束在临沂被软禁的日子后,上海当局对冯正虎的软禁升级,在他家的窗下、门口都增加了岗哨。
冯正虎被软禁三个月以来,日常生活用品都要靠上海民众的赠送。尽管在警方的阻拦和威胁下,上海民众仍坚持两三天就会到冯正虎家的楼下,高喊“冯老师,我们来看你了”,而冯正虎只能在三楼隔窗与大家相见。在高压之下,上海民众无数次到市人大、市政府、高级法院等部门,抗议对冯正虎的非法软禁,要求各级政府践行宪法,保障公民的诉权和各项基本人权。然而,上海当局无视民众的正义呼声,依然非法限制冯正虎先生的人身自由,由于无法出门就医购物,冯正虎先生的生存权和健康权受到肆意侵害。
冯正虎先生积极推进中国的人权进步,维权宪法的尊严,要求依法行使诉讼权,竟然因此遭到有关当局的抄家、传唤、长期软禁等迫害,这是对人权捍卫者的公然打压。有关当局的违法滥权行为,严重违反了《宪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第四十一条“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违反了《行政诉讼法》第二条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严重违反了联合国《人权捍卫者宣言》中第2条第1款“每个国家都负有基本的责任和义务来保护、推动和实施所有的人权和基本的自由”;严重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第一条“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赋有理性和良心”;第三条“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更涉嫌触犯中国《刑法》之“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同时也与中国政府倡导的依法治国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承诺相背离。
“维权网”强烈要求:
一、立即解除对冯正虎先生的非法囚禁,还他以人身自由,并切实保障他和家属的各项基本人权;
二、依法追究决策和执行打击报复、非法囚禁冯正虎先生的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归还查抄的所有财物,并对冯正虎做出国家赔偿;
三、尽早启动切实的政治改革和司法改革,建立真正保障基本人权和人的尊严的政治体制和司法体制。
维权网
2012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