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夏雪报道)4月22日下午3时至晚上9时30分,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罪名,对正在患病的“犯罪嫌疑人沈良庆”进行了刑事传唤和审讯。
此前,安徽异议人士沈良庆因为食物中毒造成严重腹泻,在床上躺了两天,期间仅在星期六(20日)勉强挣扎起床,由朋友开车接到周维林家,跟马粮钢一道陪周伯伯去拘留所探视,抵达拘留所后迅即先行回家。22日病情稍有好转,下午2时30分左右,准备上网看看相关信息,门外传来敲门声,说是派出所的。他迅速打开Skype,给维权网义工李金芳发出“派出所来了”几个字,然后关机,边开门边拨打李金芳手机,无人接听。开门后进来4名便衣,其中一人向他出示了居住地所在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警官证。因为正在打电话,后来又是长时间审讯,未能记住警官姓名。来人要带他去派出所接受问话,他提出只要有传唤证,去哪里都可以,但自己正在生病,最好在家中谈。警方出示盖有“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公章的合公蜀(刑)传唤字[2013]143号空白刑事传唤证后,他感觉可能有去无回,必须对家中小狗作出安排,以免家中无人被饿死,就拨打马粮钢手机,请他告诉附近朋友:如果传唤后不能回家,届时会要求警方把钥匙转交给这位朋友,请他帮忙把小狗带走。然后揣上药物跟警察出门。
被带到住地附近龙岗派出所后,警方把沈良庆带进讯问室(与询问室有别,前者审讯犯罪嫌疑人,后者询问证人),为了增强威慑效果,神情严肃地告诉他:“今天看情况你也可能回不去了。”沈良庆见室内有用于拘束审讯对象的铁椅子(俗称老虎凳),故意问:“我是不是应该坐这里?”主审警官让他坐旁边靠椅,并准备进行审讯,提出今天不谈政治,只谈事实和法律,可以先谈你在声援张林父女案件中做了什么,然后再谈其他问题。沈良庆要求必须先把填上具体事由的传唤证副本交给他,才能接受讯问,讯问时要先谈对此次群体事件的看法和自己为什么要主动声援张林父女,然后才可能谈其他问题。这时张林打电话询问情况并告知正为周维林请律师。警方要求沈良庆关机并把电话交给他们保管。
警方将写有“传唤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犯罪嫌疑人沈良庆……接受讯问”字样的传唤证交给沈良庆后,讯问正式开始。为了增强“可能回不去”的力度,照例问完个人简况后,不仅讯问他儿子情况和联系方法,还问他是否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沈良庆说:因为没做检查,除了正在拉肚子,目前尚未发现患有何种疾病或传染病。
讯问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对此次事件的看法;二.自己都做了什么;三.认识哪些人,他们都做了什么。针对这些问题,沈良庆大致做了如下交待:
一.不管警方如何看待和处理此次事件,本人都认为张林父女及其律师团和声援者的做法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警方做出不当处置则是违法的,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首先,不管张林有什么政治立场和背景,他都有权利根据自身和家庭生活需要选择在合肥居住。我愿意承认警方在主观上并无绑架和强迫驱逐张安妮进而导致其受教育权被剥夺的恶意,这一点我曾经对张林和其他人说过。但是警方在非法驱逐张林时,因为张安妮是未成年儿童,必须跟监护人共同生活,否则一旦发生类似四川李思怡那样的悲剧,警方将无法承担相应罪责,所以你们才选择了同时强行驱逐张林父女。但是这种做法客观上侵犯了张林父女人身、迁徙、居住自由和受教育权。
其次,张林和律师团有权利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向有关部门提出诉求,这一点甚至跟诉求本身是否合理无关。对张林来讲这是法定权利,对律师来讲是职业所在,律师本来就是为被代理人提供法律服务。如果学校、警方和法院认为他们的诉求合理,可以在教育、行政和司法裁判过程中予以采纳,不合理则不予受理、驳回请求或判决败诉。本人和从各地赶来声援的网友、访民则是基于自身对失学儿童的同情心和正义感做出自主选择,这些人的行为既与张林及其律师团无关,本身也是合法的。只要没有打砸抢之类破坏治安、扰乱社会秩序非法行为,他们有权利通过合法方式表达自己的同情心、正义感和诉求,包括在学校附近的休闲广场打横幅和绝食。本人从网上看到有人绝食后并不赞成这种做法,并希望张林能以被声援对象的有利身份加以劝阻,但这种不赞成甚至与此事无关。基于自己对极权国家认识,我一直不赞成用这种方式表达诉求和施加压力,认为这种非暴力抗争手段并不能博得官方同情和有效施压,反而容易激化矛盾,招致打压。无论如何,张林、律师团和声援者的行为都是完全合法的,根本不存在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问题。警方强力清场和抓捕则是非法的。
二.张林父女及其律师团到达合肥当晚,我自愿赶到家春秋宾馆表示声援,大家共同商定翌晨由两名律师陪同张林送女儿复学,其他人则在校外安静等待,绝对不能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第二天上午我们到达学校附近的休闲广场,校方在远离校门的巷口设岗,阻止张林父女和律师进入,经协商只同意张林父女进去,其他人则在路旁等待消息。张林带安妮出来后告诉大家:学校不接受女儿复学,除非他能够从有关部门获得不再发生类似事件(指绑架学生)的承诺。回家后,我就此写了学校把皮球踢给学生家长和有关部门报道(《张林送女儿安妮到合肥上学受阻 学校推卸应该承担的法定义务》),分别在维权网和参与网站发表。
两天后,省公安厅要张林去信访接待室反映诉求,要求只能接待5人来访。4月10日,我和张林、天理、姚诚等5人来到公安厅信访接待室,登记后对方只接受张林父女访谈。访谈结束后张林告诉大家:警方认为孩子上学问题归教育部门管辖,建议向教育部门反映。当天,我就此写了警方把皮球又踢回教育部门报道(《安徽省公安厅将皮球踢回教育部门 张安妮复学无望》),分别在维权网和参与网站发表。
三.自己深居简出,也不上QQ、微博和推特等聊天网站,除了早已相识的张林、马粮钢、周维林和此次事件中才认识的姚诚,其他人(包括律师团成员和声援者)一概不认识,更不知道这些人做了什么。警方所说的打横幅、绝食之类,都是从网上公开报道看到的。因为住在本地,家里还有小狗,我并不住在宾馆,来回路途又远,转车耗时费力,加上私务缠身,整个过程中只是间或看望张林时偶尔碰到马粮钢、周维林和姚诚,连他们做了什么都不清楚。
讯问过程中,主审警官花了一两个小时对他进行形势和政策教育,从国内到国际,历史到现状,说明国家和人民都需要稳定,以及破坏稳定的严重后果,特别是国外敌对势力卷入,如自由亚洲电台等敌对媒体别有用心报道,中国妇权假慈善之名危害国家安全等等,使问题更加复杂化。对这些符合官方逻辑的宣导,沈良庆只能姑妄言之姑妄听之,没有说什么。为了促使他醒悟,警方谆谆告诫:尽管你参与这件事的动机很单纯,但是其他人都有各自动机,尤其是张林和姚诚不择手段把事情搞大,目的就是为了利用孩子搞钱,你知道柴宝文和姚诚在网上公布账号募款的事吧?沈良庆认为法律惩戒的是犯罪行为而非看不见摸不着的思想动机,他不是张林和姚诚肚子里的蛔虫,既不知道也不关心他们是否有警方所说的恶劣动机,更不知道募款其事,即便有也是民间自愿相助,没什么好说的。见他仍然执迷不悟,主审警官推心置腹向他介绍两人的不堪之处:你很有才华,但是太天真,玩不过他们,他们吃喝嫖赌什么都来,你知道吗?沈良庆表示谦虚,认为自己既无才华也不单纯,声援张林父女是对事不对人,与张林和姚诚究竟是道德君子还是势利小人不相干,既不知道也没兴趣窥探他人隐私。
审讯结束后,警方开车把沈良庆送回家。
附:《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传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