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知情人透露,杨海龙此次在首都机场是准备以跳楼自杀的方式控诉临沂的司法黑暗。行动前他准备了一些控诉临沂司法黑暗诉说自己被冤狱的材料,刚刚拿出向旅客散发,就被值班警察控制带走。
杨海龙原是临沂当地一家小有名气的公司老板,他因企业跟另一家公司的经济纠纷闹到公安局。2011年5月,负责杨海龙企业案件的警察将他带到临沂兰山刑警大队,办案人员知法犯法,对杨海龙实施残酷的刑讯逼供,让其承认指使公司员工寻衅滋事。杨海龙据理力争,办案警察用一根棍子不断敲打他的头,边打边说“打你嫌累,过一会把你头打肿了,用手轻轻一按,就让你受不了”。
因杨海龙拒绝按照警察的要求“认罪”,办案警察就用一根大头针扎进他的左手中指的指甲。当时在场审讯他的临沂兰山公安局刑警队三中队队长对杨海龙说;“这是国家机器,你抗衡不了的。”
因为实在受不了这残暴的刑讯逼供,最终杨海龙被逼“认罪”。法院审判时拒绝听取杨海龙的陈述,以杨海龙被刑讯逼供的口供为依据,判处杨海龙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出狱后,杨海龙多方投诉对他实施酷刑的恶警和枉法判决的法院及法官却始终未果。
杨海龙:13054913789
身份证号码:371324197801139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