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潘力明报道)家住河南省驻马店市正阳县雷寨乡的访民阮开香,因在北京向中央领导寄信,被北京警方送往马家楼分流中心交给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强行将阮开香从马家楼抬上专车后,直接押送进正阳县拘留所行政拘留10天,至8月13日 拘留期满后,地方乡干部仍将阮开香关押拘留所逼其签息访保证书。
该《息访保证书》上约定条款是:“从x年x月以来,我多次到首都北京等非接待场所反映问题。我的行为属非正常上访行为,严重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为正阳县添乱,抹了黑。通过训诫中心工作人员给我讲解有关法律,我认识到不去国家各级信访部门上访 ,而到非接待信访部门上访反映问题,违反了有关法律,行为是违法的,更是错误的。此次训诫使我明白了今后应驻足于依靠当地政府解决问题 ,不再到各级非接待场所反映问题,做一个守法公民,我保证做到以下几点:一、不再因同一事项到各级信访非接待场所反映问题;二、有事找当地党委政府给予帮助解决,做到反映问题不越级;三、遵守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到各级信访接待部门反映。”由此看出地方政府领导干部荒唐到何种程度,自己在做违法的勾当,利用职权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反而大谈法律,真是贼喊捉贼,不知廉耻,在此也看到,某些地方政府与中央开展讲群众路线教育是背道而驰,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目前,因访民阮开香拒绝在乡政府拟好的《息访保证书》上签字,而无法获得人身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