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9日星期日

湖南刘少华状告公安局行政案不予受理

 
(维权网信息员宋义报道)今天(2013年9月29日),本网信息员获悉,湖南邵阳市大祥区法院口头告知该市民主人士刘少华,说他状告该市大祥区公安局滥用职权,违法对他进行行政拘留一案,法院不予受理。同时法院也不出具任何文字依据给他。
 
该案的委托代理人罗茜说,大祥区法院的做法显然是违法的:1.该案属于应当受理的案件。2.即使法院不予受理,那么,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必须出具文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罗茜说,目前中国的法院对于行政案件,通常的作法是不予受理,同时为了剥夺行政相对人上诉的权利,法院往往只是口头告知当事人。
 
刘少华因参与同城网友聚餐活动而于今年6月30日被邵阳国保秘密拘押,后来家属了解到他被警方行政拘留12天。刘少华拘留期满后,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控告邵阳公安局违法侵权,结果被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