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东建报道)9月29日上午10点30分,异见人士顾义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常熟市中级法院开庭,很多网友要求旁听被拒,现场围观的部分网友被警察带走,顾义民的妻子和母亲参加了旁听。庭审于11点50分左右休庭,下午1点30分将继续庭审。
据顾义民的妻子徐燕说,她和母亲进入法庭后,看到旁听席上已经坐满了陌生人。相别4个多月,这是第一次在法庭上与丈夫相见,也是第一次听到丈夫的声音。感觉顾义民好像是瘦了一点,但他的精神状态很好。被带上审判席上的瞬间,顾义民看到旁听席上的妻子和母亲,笑了。
自开庭的前两天开始,苏州警方就对可能要求旁听的人员进行控制。马永国在火车站被带走,李艳胜在友人的家中被抓走,另外有众多网友和关注此案的各界人士被控制在家无法出行。
据了解,尽管在庭审现场外,警方带走了一些围观的网友,称不允许在常熟,但仍有不少人守候在法庭外,关注着顾义民案件的进展,现场的警察也在时时密切监控着。
相关案情:6月2日,顾义民被江苏省常熟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6月14日常熟市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批捕,羁押在常熟市看守所。
今年2月底以来,各地政府加大力度打压异见人士,一大批公民因言论自由和践行公民行动被抓捕入狱。此前的7月份,江西刘萍的女儿及代理律师都曾接到新余市法院的电话口头通知,称刘萍、魏忠平、李思华一案将于7月18日开庭审理,但最后开庭又不了了之。目前看来,顾义民可能是出庭受审的第一人。
得知顾义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开庭,李英之为此写下了一份辩护意见,以示对顾义民欲加之罪的抗议和关注。
附:为顾义民“煽颠罪”案的辩护意见
6月14日,江苏常熟维权人士顾义民被当地检察院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批捕。原因是他在微博上转发了一条FLASH视频:内有“2013年倒计时拿下中共”字样。
那么顾义民所为到底有没有犯下“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关于“煽颠罪”,现行刑法第105条是这样规定的:“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顾义民的罪名成立,那就意味者:1、“拿下”就一定等于“颠覆、推翻”。2、“中共”就等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对于第1点:
显然,“拿下”不一定是“颠覆、推翻”这样的暴力行为,完全也可能是和平的;可以通过和平手段把执政的执政党从执政地位拿下来,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着这种情况。
对于第2点:
中共显然不能等于“国家政权”,虽然这个国家现在的执政党是中国共产党。中共只是执政党,没有其执政,中国也一定有国家政权(包括国务院、司法机构和军队等等)。
因此,顾益民的“煽颠罪”名是不成立的。
顾案涉及到一个重要的、关键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有没有和平呼吁/要求执政党(中共)下台的权利?
显然,实际情况是13亿全体中国人不可能人人都同意中共执政,这种在他们心里的“不同意”是任何权力从他们心里都夺不去的。那么,他们可不可以把心里这种“不同意”和平地表达出来?通过媒体表达出来?
全世界通行的一条政治原理是:任何执政党的执政应当是出于其国民的多数的同意。在我国,国民的多数是如何表达对执政党执政地位的同意的呢?
李英之:为顾义民“煽颠罪”案的辩护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