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李阳报道)2013年10月28日,正在自家照相馆里正常经营的长沙市民周靖文,被几名身份不明的人强行带走,现场人员没有看清对方任何身份证明,后其妻子获悉,周靖文被当局刑事拘留,但未获传唤证或拘留证,具体拘留事项不详。
据其妻子王喜灏说:上午10点多接到妹夫来电说,我老公被公安带走,要快过去店里,别人在帮看住,我就马上报110,后去了嘉雨路287号门面内,听见到的人说,来了五个人强制将周靖文带走,当时有个同行正好来到我店,就要求他们出示证件,他们亮了下没有让看,说是芙蓉分局的,我就多次打110报警,马王堆派出所警察11点多来到我店,就说要我去所里做笔录,后我就去了所里,派出所警察知道是哪里人带走就不愿做笔录,我就再次打110报警,警察就做了笔录,我要求开受案回单,他们说不是案子,要开也要明天开。
当天下午我和周靖文的父亲一起去找芙蓉分局领导,向督察主任反映了情况,要求要见到人,要传换证,并说明情况,王喜灏说:家被害后(遭强拆),1月14号家里现场有很多财产被小偷用设备破坏,报警警察不作为,我近期一直在投诉,马坡岭派出所警察不作为,打市局110无数次,说分局没有给出答复和处理,也找过市局督察,督察主任说要去开会,给我留了电话就走了。
后来,有人打电话说要我先回家,会有人给我送传换证来,给果没送来,我要求要见到人就打110多次,后马王堆派出所教官打电话叫我不要老打110,老打110就派到他那里了,我说要求出具受案回单,他说要我到所里去要,我就去了,没有给,后来我打电话给马坡岭派出所教官问情况,被告知我老公是市局点头名要抓的,要我自己小心点接着就是我,我打电话给驻京办主任,他说好像是伤了人的事,我就明白他们想以2012年12月29日晚强拆我家时怪我老公伤了他们的人,想以刑事犯罪报复。
据了解:王喜灏是因为2010年长沙国土局下了一份违法的“腾退通知”后经过诉讼,法院维持了腾退通知,但在国土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芙蓉区法院先裁定终结执行,但不久又贴出了强制执行公告,后将王喜灏家强拆,强拆后,王喜灏家的财产被盗抢,报案警察一直拒绝作为,致使王喜灏光财产损失就达上百万。
最近一段时间,王喜灏依法向督查进行投诉,投诉当初出警的警察,却反而招来报复性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