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孔涛报道)今天(2014年11月5日)本网信息员接到贵州省纳雍县王家寨镇1300多户失地农民代表向中央的举报信。据本网信息员了解,王家寨失地村民在当地向中央的举报信根本发不出来,在贵州省内也无法传送出去。举报信揭露了当地政府非法强征土地15000多亩,其中大部分是国家明令禁止征占的基本农田。下面是举报信详细内容:
举 报 信
我是贵州省纳雍县王家寨镇村民谌进业,现代表1300多户失地农民向中央领导机关举报纳雍县人民政府2011年2012年大肆非法征夺我们失地农民15000多亩的事实,其中大部分是基本农田。
本地政府征地有如下违法事实:
1.在征地之前,本地政府相关部门没有以任何形式告诉村民任何关于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等,违反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下简称”决定")中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村民的预征知情权。
2、本地政府报批的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的签字均是假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四项中明确规定,"对拟征土土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根据规定这些材料是县级国土部门组卷报批时的必备材料。事实是,村民并没有在任何土地调查报告上签过字,政府的行为侵犯了村民的调查结果确认权。
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包括对土地权属、地类、年产值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的确认,但我们这里的征地没有调查,没有村民的确认。
3、因为没有前述两项的告知,导致村民的申请预征听证权必然被剥夺。"决定"规定"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被征地农民在对行政机关实施征地行为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举行听证会。
4、时至今日,没有任何村民在任何地方见过政府的土地征收批复文件,即是说,政府从未将土地征用批复结果按规定公告。按相关法律规定,被征地农民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政府没有公告导致农民的批复结果知情权被剥夺,进而导致提起行政复议的权利被剥夺。
5、政府亦没有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公告其拟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6、政府没有履行前述第五项法律规定的公告义务,更没有举行补偿方案听证。
7、从头至尾政府没有跟任何一个村民签订过补偿协议。
事实上,纳雍县政府的做法根本不是依法征地而是违法圈地。简单说,就是政府根据新城的“总体规划”直接把所有用地圈起来,直接野蛮强制测量,野蛮圈地。至于法律规定的征地手续,圈地的当时根本就没有。之后的几年,边报边批边建,甚至是先建后报后批(报批也只是向当地地方政府报批),但从来没有按照《土地法》的规定向有批准权的国务院等有权批准的政府申请报批。由于本地政府大规模违法圈地,至今大量土地荒芜,农民失去家园(详见附图)。有的项目还没有开工,农民至今没有拿到分文的补偿。
在上访的过程中,我找到2008年"纳雍县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其实上面的方案全部都是假的,一切都没有兑现过。
还有,政府在违法征地之前,所报批的"王家寨镇老窑村水牛大坡土地开发项目"完全没有实施,即是说,这些年来,我们这些大量失地的村组,耕地并没有增加一分一亩。
按照法律规定土地征收批复后两年内没有实施造成土地荒芜的应该有批准的政府批准收回,交由原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政府违法所圈的这批地中,有的至今依然荒芜,依然没有合法征地用地批准手续,更有甚者,在建的很多项目,依然没有合法的用地手续。
中国是个人均耕地少的国家,大量的粮田被非法侵占,导致中国粮食已愈来愈不能自给自足,严重依赖国际市场,国家的安危受制于他国。我们农民看在眼里,痛在心里。我国历史上开明的政府都懂得抑制豪强兼并土地,并不是壮大豪强势力不对,而是农民失去土地不对,一旦大量的农民流离失所,指望国家的稳定是缘木求鱼,汉朝末年、明朝末年都是因为农民失去土地而导致天下不稳定的。我们农民最盼望国家稳定,因为一旦国家不稳定,最受苦的是老百姓。我们期望中央政府采取果断的措施,打击当今侵占农民土地的“豪强”,惩治这些不法官员,维护国家的稳定,维护依法行政,维护中国的长治久安。请求中央迅速调查纳雍县的违法征地事件,如果中央领导繁忙,我们失地农民愿意不远千里进京当面反映。
贵州纳雍县失地农民代表:谌进业 201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