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

因声援女权五姐妹案 女权主义者赵思乐被列犯罪嫌疑人阻止出境


(维权网信息员刘云报道)2015417日星期五,本网获悉:416日因声援女权五姐妹案,女权主义者赵思乐被列犯罪嫌疑人阻止出境去香港。

赵思乐是一位女权主义者,在女权五姐妹系狱期间,曾著文声援,昨日欲去香港,被告知被列为列犯罪嫌疑人不准出境。

赵思乐说:“尝试出境去香港。被海关拦下,被抢手机,拖进询问室,派两名女警看守。20多分钟后来了一名警察宣读:由于你是未了结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不允许出境。落款北京市公安局。我从来没有被就任何案件调查传唤羁押过,也从来没有收到任何相关通知,就这样不告知缘由就被犯罪嫌疑人了?!有种‘我已经关住你了,爱啥时候抓你就啥时候抓你’的感觉。声援女权案也成犯罪了?!”

阻止赵思乐出境是一种违法的行径。现行法律明确规定:限制公民出境不能随意以“未结案的犯罪嫌疑人”为由。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行政复议、国家赔偿、信访等案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向当事人或者其家属、诉讼代理人以及第三人等告知采取强制措施和案件办理进展、结果等信息。 http://www.mps.gov.cn/n16/n1282/n3493/n3778/n4228/34083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