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28日星期二

陈建刚律师维权团成立声明


鉴于:2015420日,陈建刚律师与李春富律师在江苏省丰县法院出庭辩护期间,因为当庭指出审判长孙武正侵犯当事人权益、违法审判、伪造庭审笔录等违法事项,被孙武正法官指使四至五名法警将陈建刚律师反剪双臂,架出法庭,并关押在丰县法院关押被告人的羁押室。

鉴于:《律师法》第36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者辩护的权利依法受到保障。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惊闻上述事实,对照律师法的规定,我们认为孙武正法官的行为不仅仅涉及侵害当事人权益、违法审判、伪造庭审笔记等行为,且已经侵害辩护律师人身权益,涉嫌非法拘禁犯罪。

同样作为律师,我们对陈建刚律师的遭遇感到震惊,更为震惊的是在丰县法院居然有这种知法犯法的法官存在。为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为贯彻依法治国的法治精神,同样也为了清除丰县法院知法犯法的害群之马,现正式成立为陈建刚律师维权律师团,本律师团将致力于依法追究孙武正法官的违法、犯罪责任。

律师团召集人:
山东刘卫国律师13518610665

律师团成员(排名不分先后):
山东律师刘卫国
广东律师庞
山东律师赵永林
山东律师刘金湘
山东律师王学明
山东律师岳金福
山东律师赵和绪
山东律师许付桂
山东律师刘书庆
山东律师司徒一平
山东律师付永刚
北京律师梁小军
山东律师李仲伟
山东律师刘
山东律师郑
河南律师张俊杰
山东律师徐红卫
山东律师舒向新
湖南律师蔡
山东律师路云龙
山东律师周云昌
河南律师常伯阳
山东律师李永恒
山东律师徐
广东律师葛永喜
山东律师袭祥栋
山东律师路国正
广东律师蒋援民
山东律师姜玉清
山东律师刘
湖南律师陈以轩
山东律师刘金滨
山东律师许桂娟
北京律师李春富
山东律师张维玉
北京律师胡贵云
北京律师李长青
北京律师蔺其磊
山东律师张金武
山东律师王振江
北京律师王
山东律师李金星
山东律师张
北京律师兰志学
北京律师余文生
广东律师王全平
广东律师葛文秀
陕西律师常玮平
山东律师张
湖南律师余仁财
北京律师张耀军
四川律师王万琼
北京律师周世锋
河南律师马连顺
广东律师王祥林
广东律师吴魁明
湖南律师王海军
河南律师孟

维权团报名方式:
1、执业省份姓名
2、群内报名@刘金湘
3、短信报名发送信息至18654659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