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宁宁报道)江苏常州黑监狱受害人朱玉妹早在2009年曾经向新北区人民法院起诉黑监狱对其虐待,请求法院确认镇政府以办法制教育学习班为名,限制访民人身自由的行为违法。但该院既不立案,也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朱玉妹因拆迁上访,曾经二次被劳教,一次刑拘、取保候审,还被关黑监狱。但她从不屈服,坚持维权至今。
最近,朱玉妹请法律顾问拟就了起诉状将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被告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决定对举朱玉妹办法制教育学习班的行为违法,并由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承担连带责任。
朱玉妹在起诉状中,写道:2009年9月15日,被告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制作了《告知书》,称“由于朱玉妹在征地安置补偿得以合理解决的前提下,借故在国庆60周年重要敏感时期再次进京非法上访。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朱玉妹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朱玉妹因此被非法拘禁28天。值得一提的是,朱玉妹的原告丈夫於纪兴于09年9月18日,到镇政府处要人,镇政府才出示了该《告知书》。
朱玉妹认为,被告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决定对朱玉妹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的行为违法,理由如下:1、春江镇政府仅凭没有发文字号,也没有告知救济途径的《告知书》以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的名义,将朱玉妹拘禁在程新宾馆达28天;2、在举办法制教育学习班期间,被告镇政府对朱玉妹进行虐待。28天的拘禁,简直是暗无天日。一天二顿,每顿2个面包,一瓶水。20天不准朱玉妹上床睡觉,只能坐在椅子上,由二个男人轮流看管,且不准朱玉妹洗脸刷牙,连内裤也不准洗。3、被告镇政府的行为属于非法拘禁。
为此,朱玉妹向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提起了行政复议申请。但新北区政府作出了不予受理的决定书。2011年9月10日,朱玉妹向新北区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该院既不受理,也不裁定。
根据新的行政诉讼法之规定,朱玉妹将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把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和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一起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