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于富民报道)本网获悉:2015年6月9日上午,神木县尔林兔镇镇长张怀明,带领三四十个警察、特警,八台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和三四十辆大型自卸卡车,到了尔林兔镇东葫芦素村筑路工地。警察用绳带拉起了警戒线,大型施工机械开始推挖装运。政府筑路直接威胁村民的居住安全,村民都没有在筑路占地补偿书上签字,政府强行开工是违法的。有十几个村民冲过警戒线,阻挡施工的大型机械。警察推拉扭打阻挡的村民,村民张彩霞胳膊、腿被打伤,邱拴清、张金梅、王福军、张彩霞、张军、刘欢、王小军等九位村民被警察抓走。王小军等两个村民当天下午获释,还有七个村民直到6月11日仍被关押。
6月11日,二十多个村民不远千里到省城西安,向陕西省政府投诉,要求省政府予以重视,查明真相,责成神木县政府作出合理合法的解决,在解决前,首先释放被抓的维权村民,停止强行施工。
据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尔林兔镇东葫芦素村23户村民介绍说:
我们的房子建在210国道至尔林兔镇的公路与210国道交汇处,房子是按2007年新农村规划建设的,共24户。因房屋建在公路两边,按国家规定,为人畜安全和停车便利等原因,每户房屋至公路边有35米宽的院落,这片院落每户都支付了数百至一两千元不等的土地使用费,与房屋一起有神木县土地局发的土地使用证。
从2014年3月开始,政府建神木县店塔镇至红碱淖的一级公路,我们房前的210国道至尔林兔镇的公路也一并进行扩建,由原来的四五米宽扩至包括隔离带十八米宽。公路扩宽就占用了我们房前的院落,有些地方路边距房屋只有五六米,这样近的距离,形成的更严重的噪音、灰尘危害还是小问题,给我们的房屋和居住安全造成直接威胁。仅在施工的几天里,大型工程机械和运输车辆的震动,就造成了刘候义等几家房顶、墙壁裂缝,我们房前的这条公路,主要是四五十吨的运煤卡车昼夜往返,长时间下去,这房子还能住吗?国家《公路法》规定,一级公路距离住房不能少于22米,而店塔至红碱淖的一级公路,据我们的住房只有十几米甚至只有几米,这明显是违反《公路法》规定的。
我们的住房和人身安全因公路扩建而遭受威胁,为此,我们23户村民两次到神木县上访,还到榆林市政府上访过一次。2015年5月20日,政府把院落被部分占用后房屋距公路边不足15米的村民叫到尔林兔镇政府,说给每户补偿三万零八百元,如不接受,愿到哪里去告。我们14户村民没有一户接受政府的条件,没有一户在政府的补偿协议上签字。我们问政府人员:如果你们的住房距离重载车辆频繁通行的公路这么近,你们能接受吗?我们反复向政府人员表示,这个补偿不能消除因扩建公路给我们的住房和人身安全造成的威胁,我们需要安全,不是补偿款。我们要求政府补偿我们建造住房的费用,我们另行解决居住问题,这样的住房我们不敢居住了。我们的要求政府连考虑都不考虑。还有几户村民住房距离扩建后的公路边多于15米,连这三万零八百元的补偿也没有。
接着就发生了6月9日上午张怀明镇长带领警察特警和施工人员施工机械强行施工,殴打抓捕我们村民的事件,强行施工至6月11日一直没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