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姚立法报道)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银窝乡石匣村,设有8个村民小组,全村男女老少有1218人,其中年满18周岁的有980人。全村98%以上的人属满族。
一、 不对村委会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非法
据中国选举观察义工的调查,石匣村在进行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之前,也即在石匣村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之前,围场县农业局、财政局和银窝乡政府并没有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河北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定》和《河北省农业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村“两委”换届前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组织实施对石匣村村委会成员的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更没有做到“审计结束后,以审计村为单位形成审计报告,并将审计结果向全村村民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 非法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村民选举委员会该怎样产生,《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七条是这样规定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具体人数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其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河北省《关于全省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是这样规定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成员”。
石匣村的做法是,在元月14号前两天,中共石匣村支部书记朱亚琴召集村支委李浩信和刘学共三人开会,由朱亚琴提出了包括她本人在内的七人朱亚琴、王力、刘学、曹汗林、吴贵英、李浩信和郑祥,为中共石匣村支部向村民代表会议推荐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
元月14日晚上,石匣村新产生的村民代表25人,中共村支委3人,以及中共银窝乡纪委书记邓海林和乡计生站站长宫立飞共30人,在村部会议室召开会议。
会议的时间很短,实际是由朱亚琴宣布村选委会七人名单和村选举监督委员会七人名单后就宣布散会了。
《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以及河北省《关于全省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推选产生”,在石匣村都成了花瓶和空头支票。(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