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5日星期日

一位维吾尔族妇女写给张春贤书记的公开信


【编者按】这是本网收到的普通维吾尔族妇女古丽努尔.吾斯曼的来信,本网未作任何删节,来稿照登,希望各个方面都能从中看到普通维吾尔人的心声,以及她所提出七点精神性意见。
尊敬的编辑先生/女士:
您好!当新疆乌鲁木齐2009年“七.五”悲剧的 六年之日来到之时,作为一名寻求和平的普通维吾尔族妇女决定写此心。因为本人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并阅读本网站上发表的各种帖子,我总认为自己有义务对维权网做出我个人的 一份贡献。今日希望凭这个机会实现我这个简单的心思。虽然我恨共产主义,但我一直希望看到一个真正发达和强大的中华民族国家。所以我认为维权网最合适发表我用我的心血写出来的公开信。如果我的公开信被贵站采取发表,对所有的 不妥之处维权网编辑可以进行适当的删加。

古丽努尔.吾斯曼


一位维吾尔族妇女写给张春贤书记的公开信
 
尊敬的张春贤书记:
 
您好!本来早就想给您写此信。但是当时因本人还在乌鲁木齐,考虑到我的个人安全还是放弃了。因为我们都知道生活在目前的政治体制里写类似书信的公民会遇到什么样的后果。如果为此被判刑, 有期徒刑二十年就应该够幸福的了。

最近,本人通过克服比上天更难的一连串的难关拿到了护照并成功地踏上了自由世界的土地。在异地近两年的生活过程中, 陆续听到了有关在一千万维吾尔族人的故乡所发生的一系列“社会暴乱”及与其相关的军事镇压的报道。您所领导的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毫无犹豫地将那些上千名无辜的维吾尔族人以牺牲自己宝贵生命为代价的抗议活动定性为“反国家反人民恐怖活动”。听到这些痛苦却不断重复的新闻, 我的良心终于迫使我拿起笔写此信。其次,在此异地我才有机会认识到每个人(不管他的种族是什么)都有天赋的表达自己想法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上帝赠送给人类每一个成员的神圣的礼物,是任何的政治实体不可剥夺的。就象一千万维吾尔族人民, 我也希望在我的故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看到和平,发展和平安的迹象。因为相信您也会有类似的心情,决定与您共享自己的思索。

作为一名在新疆土生土长的普普通通的维吾尔族妇女,我的个人思考也许能比较公平地反映家乡所发生的,被政府定性为“暴乱”的对社会不满现象的真实原因。有了问题,应该要有讨论和谈论, 以便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虽然知道您的时间基本上用净于无尽的政治会议之中,还是希望您能读到一回我用鲜血写出来的公开信。
 
作为新疆的头号首长,当时您口口声声要做新疆人民的儿子娃,豪言壮语要把新疆建设成稳定和美丽富饶的边疆,发誓在新疆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但是在王乐泉极端的腐败和政治高压所导致的社会悲剧把您推到新疆最高的政治舞台后,家乡的综合政治环境愈演愈烈。当时, 建国初期为了歌颂伟大领袖毛主席, 骑着毛驴去北京送哈密瓜的库尔班大叔的子孙们不久前被迫带炸药攻击天安门。目前,成千上万全副武装的中国警察和特警部队从都市乌鲁木齐到和田的农村以保持和平为名向手无寸铁的一千万维吾尔族同胞们宣战。各个县市及农村之间由军方建造的军用防守筑垒使人想起二战时期的战争环境。您所领导的地方政府,尤其是您, 应该早就思考造成此种恶化环境的基本原因。但是,您领导下的新疆党委一向将维吾尔族人民对存在的社会不平所表达的任何不满都归因于外部因素,说成什么“国外敌对势力有计划有组织的恐怖活动”。我相信您不会否认您本人在中学和大学读书的过程中读过马列主义的大作。无产阶级的这些伟大领袖们教导我们, 事物的质量变化过程中内因是最重要的,外因只占次要的地位。因为目前的新疆问题是次前几十年的社会发展和不平等民族政策的直接结果,当我们谈到关于新疆问题核心的内因,我们应该考虑到那些因素呢?
 
在中国,195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建立是家喻户晓的常识之一。但是,至今未被认知的是将近六十年的历史过程中维吾尔族人民根本没有享受过真正的自治。这是在新疆生活过的每个维吾尔族成员和汉族移民通晓的事实。1997年,香港回归以后我们才有机会认识到什么是真正的自治, 什么是真正的自治法。这个问题先撇开不谈,咱们就回顾一下过去长达半世纪的历史吧:自从1955年,在新疆没有一名维吾尔族共产党员真正地担任过第一把手职务。是不是没有合格的维吾尔族党员呢?据我所知,到目前为止数十万优秀的维吾尔族共产党员被培养出来的事实是您恐怕不能否认吧。我估计您懂得一清二楚, 历来被北京任命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傀儡主席之位的任何一名维吾尔族官员从来没拥有过任何的政治实权。六十年来类似的状况从都市乌鲁木齐到没有一名汉族移民的和田农村同样的存在:党领导一切。在新疆,汉族人担任第一把手的中共新疆党委及其分支领导一切。直截了当地说, 这一切是传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概念的历史性继续。如果您不信,就看一眼您周围的政治环境, 您会发现我所说的是小孩都知道的常识。但是,作为在新疆汉族群众经济利益的政治代表 您的所谓“良心”恐怕不能使您认可这种现实。每当我们讨论此类的问题时,就有无数愚蠢的网民开始说“中国政府对新疆人民实行这么多宽容性的政策,为什么新疆人还是不满意?”他们所说的宽容政策是那些“允许新疆人生两个孩子但是汉族人不能”,“维吾尔族学生高考加分”,“新疆人在内地犯法宽大处理”等等。此时上百万名腐败到头的中共官员已有几个孩子的实事不被那些愚蠢的人们记得。他们无法认识到对总数才有一千万的维吾尔族来说计划生育是根本不需要的. 更重要的是他们完全“忘记”维吾尔族人民保持自己传统的生活方式包括正常的繁殖是在中国政府制定的宪上规定的权利。更引起大笑的是那些人不想承认在1949年总数不到二十万的新疆汉族人口通过长达六十年的移民运输工程目前增加到一千多万人。我本人自从小学到大学毕业在乌鲁木齐维吾尔语学校读书。本人从来没有听说过什么朋友收益高考加分的特殊待遇。所谓的“高考加分”指的就是对那些数量不多的民考汉(上汉语学校的维吾尔族学生)高中毕业生。民考民,也就是那些上维吾尔语学校的维吾尔族学生从来没有享受过什么“高考加40分”待遇。那些智慧过于汉族学生的民考汉学生根本就不需要加分“待遇”。他们当中许多优秀的学生早就考入名校并成功地毕业后漂浮于无业队伍中。至于习惯于行贿受贿的内地警察在工作中的无能说成为“政府对新疆人的宽容”纯属于一种笨举。罪犯不管他们的种族差异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与任何性质的宽容政策根本没有逻辑关系。
 
尊敬的张春贤书记!每当那些愚蠢的人们说那些极为愚蠢的话他们绝对不会忘记提到“西部大开发”对新疆带来的天大的变化。那我问他们,到底是谁是这个根本性政策的受益者?本来西部大开发的主要内容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发展科学教育事业,加强改革开放力度”。实际上由此发生的一切有了完全相反的结果:新疆两千年以来根本不受外因破坏的自然环境大规模被摧毁,各级兵团在西部大开发的名义下大量开垦,导致在中国政府五十年以来做原子弹试验的影响下早就瘠薄的新疆土地更为恶化。兵团盲目地开垦导致数千年来矗立的胡杨林逐渐地消失。胡杨林受到破坏就意味着世界第二个大沙漠塔克拉马竿不停的扩大,嗣后我们看到的是失去自然保护带作用的胡杨林后, 不到十年沙漠就吞没了维吾尔族农民大量的耕地。兵团乱用塔里木河水源使成千上万本来就极为贫穷的维吾尔族农民变成为无地贫民。到了美国后我有机会看到了上世纪30年代瑞典传教士们在南疆拍摄的实地照片。一眼就看出当时的南疆与现在的新疆维吾尔族农民的生活没有什么区别。面对这些一百年后还是同样存在的明显的影像纪录, 我们还能说我们有了发展吗?另一方面,在“支援新疆”的名义下转移到新疆的几百万内地汉族移民并没有象当时王震在南泥湾开荒一样在塔克拉马干开荒,相反使城市的维吾尔族职工边缘化后占据各个单位的职工指标,更准确的说,担任了各个单位的各级领导职位。这些新来的领导们的“亲戚朋友”随后开始大量发展不同的企业,从而在新疆出现“发展”的场景:耸入云霄的摩天大楼,四面八方的高速公路。我估计您洞若观火到底是谁享受这些大楼,是谁的豪华轿车奔跑在那些高速公路上;同时,您可能早就注意到谁在街头上给行走的人刷鞋子,站着零售那些便宜衣服的又是那个民族的成员。本来象新疆这样中国最大的石油, 天然气和地下资源区域的主要民族维吾尔族居民不应该面临类似的贫困生活。因此有国外读者称新疆维吾尔族人是“举着黄金盘子掏钱的乞丐们”。我们还是回到原来的话题吧。当这些新老板们新开工的千万个公司争先恐后地在新疆淘金的时候,成千上万个维吾尔族青年作为国家边缘化政策的牺牲品形成了庞大的无业人队伍. 对那些老一套“新疆人没有资金,没有经验,没有技术”的挡箭牌我们一直没有反对。但是我们让新疆维吾尔族人给这些公司做最简单的, 最基本的, 无需经验的工作的要求都被他们拒绝。不久,您所领导的新疆党委发明了“新疆多余的劳动力转移到内地为新疆人创造美好的生活”的贤明政策,将千成名维吾尔族少年运送到内地工厂当便宜的劳动力。中国政府每年不是向新疆大量转移劳动力作为支援吗?如果新疆出现需求转移内地的多余的劳动力, 北京为什么还是不停地向新疆“出口”劳动力呢?到现在我还是找不到满意的答复。被地方官僚被迫到内地当劳动力的那些青年(如果您做实地调查就会发现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自愿报名为内地当便宜的劳动力。如果这些青年拒绝地方官僚的这种非法安排, 他们家的耕种土地就被没收)到达内地以后出了很多问题,最大的问题莫过于2009年发生在广东韶关玩具厂的被开除的汉族职工在网上造谣抹黑维吾尔族青年而开始的维汉冲突。结果,数十名维吾尔族青年工人在数十名汉族警察当场观察的情况之下被上千名汉族暴徒们活活地打死。难道这是“转移新疆的多余劳动力给维吾尔族创造幸福”的结果吗?不久,乌鲁木齐维吾尔族大学生高举五星红旗要求社会公道的和平游行, 由于新疆警察粗鲁的干涉和逮捕变成为维汉冲突。这个悲剧我们还是刻骨抿心地记着。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同时,中央人民政府宣布了新中国的宪法。宪法的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我认为此条的“各民族”也包括维吾尔族。那我想问您,在过去的六十年维吾尔族是否跟新疆的汉族人平等过了吗?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维吾尔族人民早就成为二等公民的实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维吾尔族人民不仅仅在自己的家乡,而且在内地普遍成为种族歧视政策的牺牲品。宾馆拒绝住宿,学校拒绝入校,工商所拒绝颁发经营证,这些也不是什么公共秘密了。说起话就多了,我们还是回到新疆吧。中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维吾尔族文化被汉族人彻底的破坏是目前所有维吾尔族群众最关心的社会热点。您所领导的新疆党委给这种破坏行为亮相绿灯。以汉语教学为主的“双语教学”使维吾尔语变成各级学校(从幼儿园到高等学院)禁止使用的语言。文化领域的这种禁忌措施使人们回想到二战时期德国占领法国以后德国政府在法国各个学校禁止使用法语的禁令。更猖獗的是目前新疆的地方政府希望将维吾尔族人的传统衣服连贯到恐怖主义,禁忌男人留胡子,妇女带头巾。维吾尔族比较集中分布的和田和喀什等地区都公开宣布留胡须者和带头巾者不允许上公共汽车,不允许入院看病,不允许入图书馆,不允许进入任何工作单位的院子。这不是赤裸裸的种族歧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是明显的规定“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吗?甚至过去的任何封建政权都没有到达这个地步。更难人理解的是新疆各级政府将这些反宪法行为解释为“将落后的新疆人带向进步”。这就象在二战时期日军在被侵占的中国领土上大量开办日本式学校推广日语。但是日军没有禁止中文,也没有强迫占领区的中国平民说日语,也没有强迫占领区的中国人放弃他们传统的服饰。日本一直将这些措施解释为“对落后支那人的文化援助”,但是您和我读过的中国历史课本上这些行为被解释为“法西斯日本帝国主义对华的文化侵略活动”。那中共在新疆文化方面所运行的类似的措施应为怎样解释呢?
 
在过去几年在乌鲁木齐年度一次举行的“人才交流市场”上, 许多工作单位公开挂上“少数民族学生免谈”的牌子. 这足够地说明当前新疆的种族歧视现象已发展到什么程度。新疆的要人单位曾经在我读书的年代以“汉语水平不高”为借口拒绝招聘维吾尔族大学生。为了适应这种特殊的语言要求,九十年代前后出生的维吾尔族孩子在其父母的带领下都开始自愿地上汉语学校。现在这些除了自己的母语和一定水平的英语之外还精通汉语的上千万个“民考汉大学生”在自己的家乡还是遭受失业的痛苦。与此同时,连一句维吾尔语都不懂的庞大的内地汉族大学生队伍大幅度进军到新疆,担任各级工作单位的全日制职员位置。各级媒体不断地报道其中好多大学生的毕业文凭来源不明。因为这些寄生性大学生本来就没有真正的文化水平. 他们既不给国家也不对人民做出任何的贡献。有些在自己的家乡成为失业队伍成员的青年想到内地找到一分工作,但在中共媒体的误导之下被描述成为“恐怖分子”民族的这些成员连入住宾馆的机会都没有;如果想到国外发展, 几年也拿不到护,虽然任何一个新疆籍汉族居民在乌鲁木齐两周之内可以拿到普通因私护照。我本人也是经历过同样的遭遇:就因为我老公在中国政府眼里被认为是“敌国”的国家留学,我的护照申请连五年都没有落实。终于我被迫利用腐败社会系统的漏洞,用八万元人民币“购买”了240元的一本护照。这是许多维吾尔族居民被迫花销用心血储蓄的大量资金去贿赂那些腐败的贪赃官员,取得一本护照的唯一途径. 并不是维吾尔族人们不懂办理护照的正常途径。
 
尊敬的张春贤书记!现在我们回顾以下新疆的总体人文环境:维吾尔族农民的土地在西部大开发的口号之下不断地受到破坏,许多农民被迫失去他们唯一的生活手段既土地;维吾尔族青年到处遭受失业的惨痛;现在维吾尔族人无法使用自己的母语;维吾尔族男性无法留胡子,女性无法戴头巾。维吾尔族根本无法从事他们的宗教活动,包括已满18岁的大学生在学校的严重干涉之下根本无法正常地封斋。每当维吾尔族的宗教信仰受到侮辱和禁忌,中国宪法第36条明确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等内容就失去作用。维吾尔族的朝圣活动已经被政府管理,现在各个清真寺的阿訇都被政府委任。这些苦恼的现象本来不该由维吾尔族的上诉方式而是凭您的智慧首先由您来发现的。但是您和您领导的新疆党委无法发现这些社会肿瘤。于是,一批维吾尔族知识分子和维吾尔族党员意识到自己神圣的使命,将这些严重的社会问题向上级报道。因为他们深知其严重的后果。但是这些有良心的知识分子很快就被政府定罪为“传三过四”或者“煽动民族仇恨”。有的被开除,有的被逮捕,运气好一点的被住宅监视。本来为国家的安宁操心的这些知识分子应该受表扬,他们有理的建议应该被采纳。但是目前的现实证明在我们所生活的社会里除了统治阶级以外其他任何人物或者组织没有为国家或者统治阶级的安宁操心的权利。因为这些有良心的知识分子要做的虽然对人民的利益有益,但是最终还是对统治者的利益有害,那些善良的知识分子的名字列在政府的黑名单上。伊力哈木•土赫提,海来特•尼亚孜等优秀知识分子所遇到的悲剧就属于此种反人类行为。
 
向政府提意见的方式失败后,维吾尔族选择使用中国宪法准许的游行权来表达自己的意见。不管怎么说这与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内容互相符合。然而,维吾尔族人参加的所有游行示威包括1997年的伊宁游行,200975日的乌鲁木齐维吾尔族大学生的游行都受到政府的武装干涉(具有讽刺的是200977日汉族暴徒们在乌鲁木齐以游行示威的名义下所做的狂暴行为未被中国特警停止),最后变化为维汉冲突。这些事实让维吾尔族认识到中国的宪法对维吾尔族来说根本没有保障效果。当一个民族认识到无法以和平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声音,他们唯一的选择就是用暴力的途径来使他们的声音能被听到。前年发生在天安门的爆炸声就是一个例子。维吾尔族人民是深爱和平的一个民族。作为一为维吾尔族妇女,这一点我了解得比您好。当前维吾尔族所做的不是什么为了夺取新疆的独立,而是为了能够满足他们象人一样生活的最基本的要求。当时毛主席指出“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面对以大汉族主义为主的民族政策和在中国消灭民族信仰的宗教政策,维吾尔族在经济方面根本无法存在,使他们不得不采取一些反抗性的活动。您领导的新疆党委将这些有理的反抗活动一律定性为“恐怖活动”。我们现在对这些诽谤并不感到奇怪,因为全世界都知道中共在新疆所做的是国家名义的红色恐怖行为。当时被日本占领的中国区域同样采取过游击性的反抗活动,日本军事方面同样的责备中国的反抗活动是恐怖行为。问题的关键是目前中共在新疆的民族政策,宗教政策,经济政策都远远超过当时日本帝国主义在中国所执行的类似的政策和措施。恐怖主义目前的定义是什么?在新疆,维吾尔族群众的任何抗议活动被您的政府认定为“恐怖活动”,但是在维吾尔族人们的眼里那些被政府描述成“恐怖分子”的“犯罪嫌疑人”是他们的民族英雄。日本占领时期的中国和目前的新疆的意识形态有多大的相似点啊!
 
作为一名爱和平的维吾尔族妇女,我认为我有给您和您领导的政府提供一些建议的义务,如果被采纳今后的工作中您会发现有所有益。因为这些要点都是目前新疆社会动荡的直接原因,尽快处理好这些问题才是新疆创建永久性和平的前提。
 
第一,尽您的一切努力尽量实现在新疆维吾尔族与汉族之间真正的平等,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享受同等权利的平等。这种平等关系应建立在法律的保障之下,并不是在白纸上的虚假自治法。如果您真心看一眼, 就会发现现存的上千个属于这种不平等的关系的现状。同时,对这种社会不平等保持沉默是对中国宪法的污辱。因为宪法第4条规定“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作为新疆的第一把手, 您有保护共和国宪法的义务。当前在新疆破坏民族团结的不是维吾尔族人民,相反是您所领导的政府有意地执行破坏民族团结的反人类政策。如果政府对那些公开侮辱维吾尔族自尊心的种族歧视性政策不进行改造,不久的将来在新疆会发生更大的社会动乱。
 
第二,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的身份向北京提出要求停止将消灭维吾尔语与维吾尔文化的虚假“双语教学”工程。维吾尔族从来没有反对过学习汉语。他们反对的是在“双语教学”的名义下新疆当局所进行的抑制维吾尔语在各级学校的正常使用和对维吾尔族传统文化的破坏。维吾尔族人在自己的历史上多次成功地经历过“双语”的考验,但是他们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母语。维吾尔族人绝对不愿意将汉语接受成他们的母语,因为他们知道维吾尔族与汉族人没有任何的文化共同之处。中国宪法也有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三,尽快采取措施停止新疆当局对宗教的干涉。虽然共产主义制度否定任何宗教信仰,维吾尔族人民没有否定过社会主义及其指导思想马列主义:学生在学校学习马列主义,各级维吾尔族干部执行马列主义。但是新疆当局破坏共和国宪法,试图夺取维吾尔族合法的信仰宗教的权利。维吾尔族许多优秀的风俗习惯包括他们独特的世界观都是由他们的宗教信仰发展而来。新疆的今现代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政府包括地方军阀盛世才禁止过维吾尔族的宗教信仰。但是,维吾尔族人在六十年前跳舞欢迎的共产党政府现在强迫维吾尔族放弃他们有一千年多年历史的宗教。这完全与共和国宪法第36条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等内容相反。
 
第四,通过一项通则禁止那些将维吾尔族的风俗习惯和传统服饰等同于恐怖主义的愚蠢行为。记住, 无产阶级伟大的领袖马克思和恩格斯长长的胡须并没有阻挡过他们为共产主义做贡献。当上帝创造人类的时候, 赠给了维吾尔族男性美丽的胡须。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维吾尔族人以自己的生活环境为依据创造出他们独特的生活习惯和服饰传统。将这些民族差异弄成将维吾尔族形容为民族敌人的行为是一种反人类罪,也是反对共和国宪法的。因为每个人都有他喜欢的东西,别人可以不喜欢它。但是,别人没有权利迫使对方放弃自己喜爱的事物。
 
第五,根据有关法律惩罚那些破坏共和国宪法, 侵犯维吾尔族法律制定的权利的军警。家乡今年所发生的一切警民冲突都起因于军警以搜房为借口强进维吾尔族私宅的非法行为。有的地方将那些拒绝手无搜查令的警察到处随便进屋的维吾尔族居民以“阻挡警察办事”为借口惩罚。无房主的同意随便撞入别人的私宅本来就是非法行为。人人通晓维吾尔族人忌讳陌生男人进入女性的卧室。结果,在军警的非法搜房行为中维吾尔族人以法律保护自己权利的行动被定成为居民的“罪行”, 并将他们当成屠杀的对象。随后所发生的,本来完全可以避免的一些列伪造的“恐怖”活动就是这样发生。希望您转告那些根本没有法律知识的军警,共和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六,最起码让维吾尔族人享受一些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关于目前新疆存在的各种问题, 维吾尔族人最起码比您或者其他汉族移民官员懂得深。请您不要将维吾尔族知识分子反映社会问题看成对国家政权的敌意。相反,这是他们踏上追求解决问题道路的第一步。当他们走第一步就被受到攻击,还会谁遵循他们的脚步呢?我们维吾尔族人有谚语说“隐瞒病情就是等于死亡”。请您不要将维吾尔族知识分子参加讨论社会问题误解成是对汉族移民的仇恨。维吾尔族并不认为十亿汉族人是他们的敌人。维吾尔族所反对的是那些违反共和国宪法的有工资职员。
 
尊敬的张春贤书记!希望您别把我写出来的公开信读成一种反汉怨言。这仅仅是我依法提醒您目前严重的社会问题。因为共和国宪法第 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可是您和您所领导的新疆党委没有发现新疆存在的这些人造的肿瘤,作为爱和平,爱民族平等的一位维吾尔族妇女, 我决定向您反映这些严重的问题。因为我比您更希望看到家乡繁荣的未来。然而,在家乡会出现多大程度的民族平等和太平的人文环境这还是取决于您在多大程度上接受平民的意见。在我眼里,您还是一位敢于纠正错误,承兑正确意见的又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秀领导。
 
敬礼!
 
古丽努尔.吾斯曼
     20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