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张义民报道)2015年8月12日,本网获悉:被指定地点监视居住(秘密关押)的李和平律师助理高月被控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律师被不准予会见。到目前为止,已落实9名律师、律师助理被控此罪名。
今天,高月女士辩护律师李国蓓收到天津市公安局河西分局8月6日作出的《不准予会见犯罪嫌疑人决定书》。该决定书称:“因高月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会见有碍侦查或者泄露国家秘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之规定,决定不准予申请人会见犯罪嫌疑人高月。”
截至2015年8月12日已经被当局法律文书证实的有9名律师和律师助理被控“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他们是:1王宇
、2隋牧青、3谢阳、4赵威、5高月、6刘四新、7谢远东、8王全璋、9吴淦;其中5名律师、律师助理被指定居所监视居:1王宇、 2隋牧青、3谢阳、4谢远东、5高月;3名被刑拘:1王全璋、2、赵威、3刘四新;一人被批捕:1吴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