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4月4日从深圳经罗湖口岸,想到香港旅游。11点30来到办理出关手续的大厅,把港澳通行证交给一位女工作人员,她几秒钟就看到电脑系统的提示与别人不同,马上和2米外的一个警察示意他过来,然后把我的证件交给警察,他带我到一个4平米大小的玻璃房子,把我交给另外两个女警察,拿着我的通行证走了。
看守我的其中一个警察,站在门口,直直地盯着我,也不看别的地方。几分钟之后,我被盯毛了,我也直直地盯着她看,她才偶尔看看别处。两人都站在门口,除了监守我,一直在拉家常:孩子上学啦、新买的皮鞋啦、值得逛的商店啦,等等。
7分钟左右,换了班,来了两个另外的女警察。
大约10分钟左右,进来一个女警察,快速把玻璃房的窗帘都拉上,我感觉不安全,就问她为什么拉窗帘,她说马上就要处理我的事,是为我好,免得处理时我不好意思。我反驳她:“你快把窗帘拉开,你这样做我反倒感到不安全,我的事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她说她在执行任务,不能打开窗帘。
我以为马上会有结果,可左等右等也没看到有人通知我什么。我问她们,她们说在查,快了。期间我想看看时间,准备拿手机时被她们制止了。我饿了,想把包里的牛肉干拿出来,也被制止了。
20分钟左右,进来一个男警察,警号是2420..,我没记住。他拿了一张纸,普通收据大小。他核实了我的姓名,就说:“我现在向你宣读一个决定,由于你的出境可能危害国家安全,有关公安机关决定限制你的出境。”我相当愕然,他问我听懂了没有,要不要再念一遍,我就要他再念了一遍。
我问他哪级公安机关做的决定,他说不知道。我继续问他对我的限制出境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什么时候结束,他也说不知道。他说他是执行任务的。
接着他和其他两个女警察就催我走:“拿着你的东西,往那边走。”
就这样,一个遵纪守法、在谢阳被捕后依然遵从国保对我的的四不政策----不接受媒体采访、不出境、不和其他受害家属密切联系、不通过微信来传播真相的709受害律师的听话家属,变成了危害国家安全的人。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锁定为此类人员。
我实感悲哀!
谢阳妻子陈桂秋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