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6年7月25日,本网获悉: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已经转不同监狱,其中,唐荆陵转怀集监狱、袁新亭转四会监狱,王清营转韶关监狱,而三人家属今天为止均没有收到监狱通知书。
袁新亭是在2016年7月20日广州市第一看守所回复其律师后才得知己转四会监狱的,而唐荆陵太太与王清营太太在6月23打电话12345投诉广州一看剥夺会见权,今天又通过12345查询,才得知7月20日广州市第一看守所的回复:王清营转韶关监狱、唐荆陵转怀集监狱,但直到今天为止三人家属还未收到监狱通知书。
2014年5月16日,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因传播“公民不合作运动”理念和推动“六四静思节”行动而被广东省广州市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6月21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
2015年6月19日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7月23日上午8点30在广州中院第二次开庭审理。
2016年1月29日宣判。唐荆陵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袁新亭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王清营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
2016年6月1日辩护律师收到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的二审裁定书,案号:(2016)粤刑终619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即便在二审之后,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三人家属也没能获准一次会见,三人合法会见权遭当局非法剥夺,家属们对此进行了持续不断的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