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8日星期六

徐琳先生案件庭审情况通报汇总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728日,本网获悉:民主人士徐琳寻衅滋事案于昨天2018727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徐琳本人及两位辩护律师蔺其磊和刘浩都做了无罪辩护,法庭未当庭宣判。徐琳在法庭上慷慨表示:“我如果被判有罪不是我的耻辱,而是你们的耻辱!”、“我必将名垂千古,你们却是我的陪衬”。

徐琳太太201872717:12说:“徐琳被寻滋案于16:30左右走过场结束。未当庭宣判,现在法院外等待律师回馈结果。现场被禁带手机,所以未能实时传递信息及致谢各界友人的关注。”

蔺其磊对徐琳先生案件开庭情况通报如下:

2018727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徐琳先生所谓涉嫌寻衅滋事案,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我和刘浩律师作为他的辩护人和家属打车到法院去不无例外的在快到法院处被警察设置的检查站拦截,要求出示身份证,并且将我的身份证反复多人予以查验才放行。
      
辩护人围绕本案立案程序不合法、公民有言论自由、批评建议和艺术创作的权利、涉案信息属于时政评论等方面,进行驳斥性质证和无罪辩护,明确指出这是侦查机关对徐琳先生的打击迫害。徐琳本人始终坚持自己的行为是无罪的,是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最基本权利的行为,其慷慨表示:“我如果被判有罪不是我的耻辱,而是你们的耻辱”、“我必将名垂千古,你们却是我的陪衬”。
      
在徐琳先生做了最后陈述后,法庭休庭宣布本案将择日宣判。我们核对笔录一个多小时后,才被法院工作人员送出迷宫般的法院大楼,此时已经1810时许。

刘浩律师对徐琳先生词曲寻衅滋事案庭审通报如下:

2018727日,上午9:30至下午16:30,徐琳先生涉嫌寻衅滋事案,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在该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

辩护人蔺其磊律师和刘浩律师赴庭,围绕本案立案程序不合法、公民有言论自由、批评建议和艺术创作的权利、涉案信息属于社会评论等方面,进行质证和辩护,并且特别指出本案实系政治迫害。

徐琳先生始终坚称自己无罪,系行使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最后陈述时,徐先生言辞铿锵,豪气干云:“我若被你们判定有罪,则是我的荣耀,却是你们的耻辱!”“我必将名垂千古,你们则是我的反衬!”

辩护人签完庭审笔录,走出南沙法院大门,已至下午18:00。凭栏举首,零丁洋涛声阵阵,文天祥的叹息似乎还在翻卷。

辩局日艰,夫复何言!
零丁拍岸,且和诗焉:

徐琳词曲寻衅滋事案辩护记 七律新韵

中华刘浩律师

坦克隆隆碾入心
几多血泪涌成文
曲推江海千重浪
词遏峡湾万里云
八卦山前听断响
黄花岗上续余音
潮拍陆岛逐君韵
日夜声声叩狱门

对徐琳案的进展情况,本网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