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7日星期五

合肥市访民刘宁所谓“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案开庭审理,法庭漠视警方刑讯逼供、不允许访民作证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8719日上午930分,合肥市瑶海区访民刘宁所谓涉嫌“寻衅滋事罪”、“妨碍公务罪”案在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合肥市约20名访民到庭旁听声援刘宁,并在休庭后对警察刑讯逼供及法庭不允许访民作证表达抗议,并要求法院做出公正判决。

此次开庭,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派出两名女公诉人出庭,从公诉人对刘宁的讯问情况观察比此前审理赵红艳时表现出专业性较能尊重被告人权利。

而法官则由审判长对刘宁讯问,刘宁表示在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办案中心被刑警一队审讯时由于被审讯人员拖进厕所打这才被迫在部分不实的笔录上签字按手印。至于所谓煽动上访一事则是2010年时宝业公司拆迁,信访局指定他们五人是上访代表,事情早已了结,刘宁按政府要求写了承诺书,并在合肥市瑶海区政法委上班两年(2013年至2015年),而刘宁是因2015年安拖东村拆迁与政府打官司才开始上访,并为此失去在瑶海区政法委的工作。

从公诉方指控刘宁在和平路街道办事处门口用电动车冲撞街道办事处主任蒋涛,及刘宁在他居住处楼梯口与街道工作人员发生冲突之事,律师辩护称证据不能证明;而这两次街道工作人员皆报警,派出所警察亦皆出警,令人感觉疑惑的是,如果刘宁真的如指控所称动用暴力,何以当时出警警察没有对刘宁立案调查?!

G20会议期间赴杭州之事,刘宁称是去旅游,且在火车站尚未出站就被控制。

201738日刘宁被逮捕,从当庭出示的证据中,既有所谓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扭送刘宁到派出所,又有警察于合肥南站高铁车上将刘宁抓获的自相矛盾的证据材料,据合肥市访民朱玲称,她与刘宁乘高铁返回合肥市,到站时尚未下车就被警察抓了,公安局出动四俩警车,朱玲在派出所被警察以刑拘相威胁。

201737日在安徽省驻京办415号房间发生的所谓刘宁殴打和平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董建军(合肥市公安局瑶海分局警察,负责街道综治办)之事,刘宁坚称自己没有动手,称他在公安局做辅警17年,知道对警察动手的后果。当时有两名合肥市警察在场携有执法记录仪,且驻京办有监控摄像头,为何不拿出监控视频做证据。而律师对董建军在北京公安局朝阳分局小关派出所做笔录时,何以没有伤情记录和照片,而回到合肥市董建军倒有伤情病历和照片表达了质疑。

此次公诉方没有一个证人就笔录真实性出庭作证,而当律师提出几位访民要出庭作证时,审判长以有访民在旁听案件为由拒绝。为作证,访民朱玲、王立阳(音)和朱维东三人在法庭外等待出庭作证。

公诉方要求法院判处刘宁五年以下有有期徒刑,刘宁则要求法院公正判决。

最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日宣判。休庭后访民们被法警驱赶出法庭,但在大厅她们拦住法官,要求法官依法公正判案,不要做贪官们的打手。

旁听访民认为审理不公正,没有一个证人出庭作证,访民欲出庭作证却被拒绝,访民认为法院是癞皮狗,否则为啥不让访民作证?为啥不当庭宣判?

据访民反映,此前瑶海区警察及维稳人员以给访民解决诉求为名试图欺骗引诱访民,欲做对刘宁不利的假笔录,皆被访民拒绝。对刘宁案件,访民称这两三年合肥市至少已经被构陷判刑十几个访民了,刘宁案件应早就由政法委决定判刑,公检法只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