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
促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
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
【就吴淦案发函、要求中国政府答问】
文献号码:
AL CHN 3/2018
2018年2月8日
阁下,
根据人权理事会第33/30号,第34/18号,第34/5号和第34/19号决议,我们荣幸地以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促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关于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的身份向阁下发函询问。
我们想提请阁下政府注意我们收到的有关吴淦先生(“屠夫”)遭受酷刑和虐待的资料以及他8年的判刑因“颠覆国家政权”而被判入狱。
吴淦是一名中国人权捍卫者,以其网络行动主义而闻名,提高人权侵犯意识,并筹集资金支持人权活动。
根据收到的资料:
2015年5月,吴淦先生因在2000年因一起死刑案件涉嫌非法定罪而举行示威游行活动而被刑拘。2015年7月,他被逮捕,根据是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所指控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和“寻衅滋事”。
在2017年8月14日举行的闭门庭审之前,吴淦先生被拘留了27个多月,据称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 2017年12月26日,他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8年监禁,并被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在被判刑后不久,吴淦先生发表声明说,他拒绝当局要求他认罪以换取更宽松的判决。他还指出了13名据称在拘留期间遭受酷刑的官员。
在判决之前,吴淦先生及其律师表示,如果他被判有罪,他们打算对定罪提出上诉。但是,当律师在被判刑后立即要求与他会面时,拘留所拒绝了他们的请求,并要求核实他们是否有资格代表他上诉。吴淦先生的律师只能在2018年1月5日提出上诉的法定时期前一天与他会面。他的律师现已正式提出上诉。
我们对吴淦先生的判决表示严重关切,这些指控似乎与他在捍卫人权方面的活动直接相关,并担心他在压制性法律的基础上被定罪,这是对言论自由和言论自由权利的刑事定罪。我们还对吴淦先生关于在拘留期间遭受酷刑和虐待的报道表示严重关切,并敦促阁下政府调查任何此类指控并起诉被指控的肇事者。
我们重申我们非常关注中国对人权维护者的普遍持续的打压,这可能对民间社会以及对该国人权和人权维护者的全面保护产生寒蝉效应。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颠覆国家政权”,“寻衅滋事”这一模糊而深远的指控表示关注,这些指控经常被用来起诉人权维护者的合法与和平的工作。
虽然我们不希望预先判断这些指控的准确性,但我们希望提请阁下政府注意适用于上述情况所带来问题的相关国际规范和标准。
关于上述所谓的事实和关切,请参阅本函所附的关于国际人权法的附件,其中引用了与这些指控有关的国际人权文书和标准。
因此,根据人权理事会向我们提出的任务,我们有责任设法澄清提请我们注意的所有案件,因此,我们将感谢你就以下事项提出的意见:
1. 请提供您对上述指控的任何其他信息和/或评论。
2. 请提供有关逮捕,拘留和定罪吴淦的法律依据的详细资料,并说明这些措施如何符合国际人权规范和标准。请澄清对吴淦先生与其律师联系的所谓限制,特别是在上诉期间。
3. 请提供有关吴淦先生关于他在拘留期间遭受酷刑和虐待的指控以及可能已作出的任何努力的任何调查或调查的详细资料。在起诉被指控的肇事者。如果没有进行此类调查或调查,请解释原因。
4. 请提供详细资料,说明据称拒绝吴淦先生在拘留期间与家人联系的法律依据,并解释这些措施如何符合国际人权准则和标准。
5. 请提供资料,说明已采取哪些步骤确保中国拘留中心的拘留条件,包括酷刑和虐待被拘留者,符合所有相关的国际人权标准。
6. 请指出已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人权维护者能够在安全和有利的环境中开展合法工作,而不必担心受到威胁或恐吓,骚扰和任何形式的迫害。
我们希望在60天内收到回复。阁下的政府答复将在一份报告中提供,提交人权理事会审议。
在等待答复的同时,我们敦促采取一切必要的临时措施,制止所指控的违法行为并防止其再次发生,并在调查支持或建议指控正确的情况下,确保追究涉嫌违规行为的任何人的负责。
我们想通知阁下政府,在向政府转交指控信之后,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可以通过其正常程序转交案件,以便就剥夺自由是否是任意的提出意见。这些指控信件绝不会预先判断工作组可能提出的任何意见。政府必须单独回应指控信函程序和正常程序。
阁下,请接受我们【对你们意见的】高度看重。
Elina Steinerte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副主席
David Kaye促进和保护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
Michel Forst人权维护者处境问题特别报告员
Nils Melzer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