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8日星期一

张瑛不服信访局“百日攻坚战”搪塞到长沙市政府讨说法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128日,本网获悉:湖南省长沙市劳工权益捍卫者张瑛,不服开福区信访局以“信访百日攻坚战”名义,于201914日作出的《关于张瑛同志社保问题的情况说明》搪塞,于今天到长沙市政府、湖南省政府讨说法,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分别于2012年、2017年“关于张瑛劳动争议案件及社会保险问题”的两个化解矛盾的会议精神。

据了解,张瑛是因为军工企业工作时发生的劳动争议而信访多年,受到无数次的打击报复,长沙市委市政府也曾于2012年通过联席会议,达成了解决纠纷的方案,又于2017年以“信访百日攻坚战”的会议形式,达成了解决纠纷的方案。但到2019年,长沙市开福区信访局又是“信访百日攻坚战”作出说明,称其已经按灵活就业人员为张瑛补交社会保险,到2016年退休年龄。至于之前的两次会议形成的方案,开福区政府认为其无能为力,需要通过市委市政府解决。

张瑛女士认为,开福区信访局的情况说明,完全与之前两次会议精神不符,而且是按照原单位职工百分之三百补交社会保险的这笔资金,长沙市中级法院已经申请到了,但负责落实的单位没有把这笔钱用于补缴社会保险,也没有按照相应的补偿方式予以落实,却反过来说什么“谁主张谁举证”,其实自己早已经在联席会议期间,提交了收入证明、劳务合同、承包子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等证据,充分证明了自己的主张有事实根据,也得到了认可,因为拆迁这些证据遗失了。所以,开福区政府的“谁主张谁举证”实际就是刁难。

既然是开福区政府也表达了无能为力,要求自己去市委市政府落实之前的两次解决纠纷的方案,为劳工权益已历尽劫难的张瑛女士,被迫重新找上级主管部门,检验市委市政府信用。

附:《要求将“两个会议精神”落实完成》

简述:长沙市委、长沙人民市政府为解决张瑛“劳动争议案”和“社会保险”问题,于20123月、20176月专门召开了两个会议,但时至今日,两个“会议精神”均没有落实完成,并产生了新的纠纷、上访和伤害本人强烈要求落实完成两个“会议精神“,并给予本人合情、合理的补偿。

一、市政法委周琼芝副书记代表省、市两级政府,于20123月就本人劳动争议案及社保问题,召开了由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市信访局及本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政府与本人达成了协商处理方案。会议决定:由长沙市中院向市政府申请36万元涉法涉诉涉访资金,其中6万元是给予本人精神补偿,30万元用于解决本人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按本人在外自谋职业实际收入,在市中院正在办理的湖南省华云机器厂破产案中落实解决。

20141月,华云厂主管单位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将华云厂土地在市国土局挂牌拍买,2014年下半年,用拍买土地资金,将华云厂欠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局社保费全部缴纳,华云厂所有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市人社局、市中院王凯庭长没有按市政府“会议精神”要求,在2014年下半年华云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出过程中,为本人办理好相关社保手续,将30万元解决本人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缴纳到本人帐户上。

二、2017629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喻志军为解决本人信访积案,代表市委、市政府召开相关部门联系会议,将解决本人信访案件纳入“2017年长沙市信访百日攻坚战”。会议备忘录明确了责任人:市联办由市信访局陈艳副局长、市信访局王硕处长负责,开福区朱江副区长、开福区人社中心孔飚主任负责,涉法涉诉问题由市政法委法制处黄雪峰处长负责。市联办在处理本人信访案件过程中一再强调,一事归一事,不能混合一起解决。

1、关于房产案件:20179月,谢谢各位领导解决了本人的“望城房产”案,结束了长达7年的上访。但是,其他的案件一直没有解决。

2、关于劳动争议案件:

1)、市联办、开福区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相关领导多次与本人沟通。有感于多方的积极劝导,2017728日,本人同意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但前提是必须按市联办领导提议的三倍标准以货币一次性补偿本人30年(20163--20464月),并补足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金额的差额部份(市联办王硕处长提议)或购买商业保险补足差额(喻志军副秘书长提议)。

2)、开福区政府已按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用,请开福区政府按喻志军副秘书长和王硕处长提议,以货币一次性补偿本人30年(20163--20464月),并补足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金额的差额部份或购买商业保险补足差额。

3)、开福区政府信访答复与实际情况不符:

A、开福区联办、通太街道办事处范治东于20178月一再强调,已报两套方案,等待市联办审核批准,实际上开福区政府为应付市委、市政府2017年“百日攻坚”行动要求,汇了假报,擅自作主,未与本人勾通、未与市人社局联系,按灵活就业人员为本人缴纳社保费用。

B20184月、5月、6月、7月,开福区信访局曹雄局长为本人召开过四次会议,这四次会议的内容如下:20184月、5月参加会议人员区人大袁副主任、曹雄局长、开福区社保中心孔飚、通太街道办事处范治东、轩辕殿社区张朵、周嵘和本人,会议内容,要求本人写一分报告给开福区政府,要求本人认为开福区解决不了本人的信访问题,将本人信访问题交给别的区去解决,本人拒绝了。20186月,开福区信访局曹雄局长邀请市信访局张文处长,市人社局张志坚、区政法委黎明书记、通泰街道办事处范治东,区人社中心孔飚、轩辕殿社区张朵、周嵘和本人一起,再次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开福区信访曹雄局长主持,会议就本人社会保险问题提出两种方案:1、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确表示根据本人实际收入,应该按长沙市人均工资8%的三倍缴纳个人部分,但需补交相关资料;2、如因其他因素造成不能按人均工资8%的三倍缴纳,可由本人提出货币补偿要求(包括所有问题),3、本人家中如有困难可向政府提出要求。

会议后本人根据会议精神,当天就提出了涉法涉诉信访要求,并书面写出了“关于张瑛信访问题的情况汇报”。

20187月开福区信访曹雄局邀请市信访局李景军处长,市人社局张志坚、区政法委黎明书记、通泰街道办事处范治东,区人社中心孔飚、轩辕殿社区张朵、周嵘和本人一起,再次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开福区信访曹雄局长主持,内容是要求开福区政府去将本人曾经工作过的三个单位资料查找给市联办。

这四次会议,负责本人案件市、区联办责任人没有参加,开福区信访局也没有出“会议纪要”,会议备忘录、落实会议精神和确定落实会议精神相关责任人。市、区联办负责处理本人信访问题责任人,如有人事变动,政府应该有公函通知信访人和相关单位。这四次会议是代表市、区联办、还是仅仅只代表开福区信访局,这四次会议目的是为解决什么问题?恳请开福区信访局出会议备忘录,避免另有用心之人,以此为由再次发生恶性事件。

3、关于“寻衅滋事”案。

20123月市政府为解决本人“劳动争议”案召开过会议,按照“会议精神”, 本人曾签订息访承诺。但市中院向市政府申请涉法涉诉资金36万元,为解决本人“劳动争议”案和社会保险问题,并没有到位。

本人“房产案件”和“劳动案件”的冤假错案责任主体都是市中级法院,违反政府“会议精神”的也是市中级法院,所以,本人在市中级法院的所作所为都是合理合法。市中院不依法纠正错判,也不信守双方的约定,不仅长期不承认错误、不解决问题,反而与有关方面于201510月炮制了本人“寻衅滋事”案。

本人于20171211日“寻衅滋事”案已经向市中级法院申诉,市中级法院也已经受理,但至今不给处理结果。市中级法院己经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375条之规定,恳请市中级法院依法做出处理结果。

三、恳请市委、市政府,市联办根据两个“会议精神”拿出方案,解决问题。

问题出在一是20123月市政法委会议精神没有落实,公开这份“会议精神”会议备忘录和市中院向市政府申请的资金审批报告和审批表,所有问题一目了然。二是开福区政府为为应付市委、市政府“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向市委、市政府、市联办汇了假报,擅自作主,不事实求是,未与本人勾通、未与市人社局联系,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费用。为逃避转移责任,2018年才召开了四次会议,担心本人上访2018119日开福区政府炮制对本人“扰乱社会次序”案拘留7天。 在本人强烈要求下,2019124日才给出了与实际不符的信访回复。

恳请市委、市政府、市联办根据两个“会议精神”要求,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根据会议第七条,本人如对联办拿出的解决问题方案有异议,由市联办召开听证会议,投票解决。因此,恳请市联办拿出方案,解决问题。

张 瑛
201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