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19年4月24日,本网获悉:2019年4月24日,洛阳市吉利区东杨村村民钱富江、钱京宝、权春梅和卢玉柱等四户农民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确认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政府、洛阳市吉利区城乡规划局、洛阳市吉利区街道办事处等强拆原告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
2018年12月27日上午8点30分许,大雪纷飞,上述三行政机关带领一百多人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拉上了警戒线,将四户村民的房屋强行拆除。强拆时,三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现场督战,吉利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百营在现场指挥。
钱京宝等村民认为,三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违反了《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至三十八条规定,属于程序违法,不能保障实体公正。请求洛阳中院依法裁判。洛阳中院依法受理了此强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