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5日星期三

“断代工程”施根源的上诉状:我就是煽动颠覆,不是寻衅滋事,你们搞错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115日,本网获悉:网名“断代工程”的福建泉州施根源,1963年生,为民国派中国异见人士。他长期在网上揭露中共黑幕,发表传播反独裁反暴政、建民主宪政的思想,“断掉太子太孙”等言论,因而屡次受到中共政府的迫害,于20181128日再次被刑拘,2019713日被泉州丰泽区法院秘密审判一审判处“寻衅滋事罪”有期徒刑3年,施根源不服而上诉。

几经辗转,上诉状近日曝光,施根源在上诉状中控诉法官连一页纸的陈述都不让他说话,嘲笑当局的恐惧和怯懦,连他网名都不敢写入起诉书。

施根源的推特中曾介绍“断代工程”网名的含义(该帐号已被消失):
 “为避免我们祖国再次发生大规模内战而提出:对太子太孙陆续实施断代工程,逼迫独裁专制向民主宪政转型。难道你愿意再来一次大规模内战?难道你愿意再钻一次坦克履带?难道你愿意再被骗一次30年前的政改?难道你愿意再被骗一个70年?让非暴力抗争、武力抗争、断代工程三者结合,以最小代价尽早推翻一党独裁暴政,建立真正的民主体制。”

附:施根源的上诉状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施根源,男,汉族,中专文化。1963913日出生,住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路358号武夷花园。身份证350500196309131055,因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811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20日被逮捕,现羁于泉州市看守所。

上诉人因不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0503刑初137号刑事判决书,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上诉人有期徒刑三年,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上诉人认为,原审法院作出的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上诉人有期徒刑的判决,其罪名根本不对,起诉书与判决书如出一辙矛盾重重逻辑混乱,并与事实完全不符,应改判。

事实和理由

一、说我发的383条都是虚假信息,造成了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就如说我天天撒谎喊自来水含剧毒全城渴死了几百人一样的荒谬。我在法庭上质问公诉人,这383条贴文哪一条虚假?哪一条我明知虚假还故意转发?公诉人根本不敢回答。公诉人念到公安在我家收走我一面国民党党旗,我当场指正那是青天白日满地红的中华民国国旗,而不是公诉人党国都分不清的党旗。

二、我始终坦白我的目的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废除一党专政、光复我中华民国宪政体制,对中共的罪名肯定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不是什么寻衅滋事罪。

三、最重要的是判决书根本不提,我多次主动坦白的,我的网名‘’断代工程‘’及其‘’断代工程‘’的含义。

四、判决书充满了中共的党文化词语,如攻击、散布、歪曲、操作、起哄闹事等。把我对“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幽默讽刺,用党文化攻击代替,连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网站都采用过我的图文,“李中堂赴成都视察、蓉城人撑半死”当网站主页最显眼的位置,他们也觉得我这图文幽默可笑含讽刺。而中共说我是“攻击”,请问我用什么“攻”,拿什么“击”?8964、文化大革命、天津大爆炸、徐纯合之死、雷洋之死,60年代大饥荒等都没发生吗?这些都是虚假信息?是中共造成这些事件使社会严重混乱,还是我发这些警示的帖文,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我这些贴文是要警示后人防止事件再次发生。

五、我反对中共一党专政,又由中共的法律与“法庭”来对我审判,就如中共跟我踢球,中共既要当球员,又要当裁判,它还独自制定球规,而我只当球员。整个法庭充满了一言堂的气氛,公诉人能长篇大论的不断重复而不被法官打断,而我连最后的陈述二分钟就能说完的一页信纸都被法官多次打断,并强行结束这次评审,我只能把这份陈述交给法官。试问这次庭审法官能有自己的独立见解和主张吗?不能!法官头上有一只魔掌在控制他。

此致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施根源
2019.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