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6月22日,本网获悉:因举报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军河北律师武全被以敲诈勒索罪判刑14年半。
河北律师武全2017年6月22日在新浪博客实名举报张家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志军。2017年12月18日,武全被张家口警方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
在对武全刑事拘留后,办案单位再向社会发出了线索征集的函件。此种先抓人再收集证据的知法犯法的行径在709系列案中表现的淋漓尽致。这次又用在武全律师身上。令舆论哗然。
羁押期间武全曾遭酷刑逼供。日前获悉其遭张家口市桥西区法院重判14年6个月有期徒刑。
有评论说:“河北律师先被抓 ,警方再向社会征集其违法犯罪线索。警方打击律师如此卖力,在可能没有确据或根本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刑拘律师,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律师的嫌疑非常明显!”“什么时候警方打击普通犯罪和公权犯罪也如此卖力,中国也许就走上了文明之途。”
对武全律师的境况,本网将持续关注。
附黄汉中律师: 武全不构成犯罪,应当撤销案件,不予批准逮捕的律师意见
嫌疑人武全,张家口市蔚县人,执业律师,2017年12月18日被张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第5大队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张家口市看守所。
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黄汉中律师接受嫌疑人武全的委托,担任武全涉嫌敲诈勒索罪案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向嫌疑人亲属沟通了解了案件相关情况,2017年12月21日、2018年1月18日会见了嫌疑人武全,听取了武全对自己被抓获经过的陈述和辩解;2017年12月19日、21日两次向经办警员,张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第5大队大队长杨峰了解案件情况。
案件侦办机关张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第5大队大队长杨峰以案件在侦查中为由,除了向律师告知武全涉嫌罪名外,拒绝向律师介绍任何案件事实情况。
根据武全及其亲属的陈述和辩解,武全不具有任何敲诈勒索犯罪事实,其在长期执业中,受他人委托,或者其本人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一些领导干部的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事实,代理或者本人实名向有关机关控告、举报,其中有些得到了相关机关的重视,促进了案件涉及的纠纷得到了解决,也有的控告、举报后石沉大海,但本人没有利用控告举报敲诈他人财物的任何动机目的,一些案件纠纷解决后,依照委托协议,收取律师代理费,不违反法律。
在会见中,嫌疑人武全向辩护律师陈述了自己2017年12月16日下午5点被戴上头套传唤到一个地下室后,48小时手、脚被铐在审讯椅上,前24小时甚至不许喝水,不许睡觉,身上除了贴身卫衣外,不让穿绵衣外套御寒,绝食抗议30个小时后手铐和脚镣才放松了一点,直到2018年1月18日本人第二次会见,武全被长时间手铐麻木的右手大拇指仍然没有完全恢复。办案机关的做法严重违反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关警员涉嫌触犯我国《刑法》第247条刑讯逼供犯罪。辩护人在此郑重要求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封存武全在送往看守所前强制留置48小时期间监控视频,立案查清事实真相,追究涉嫌刑讯逼供犯罪警员的刑事责任。
综上,辩护人认为,嫌疑人武全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应当决定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对武全不予批准逮捕。
此致
河北省张家口市检察院
辩护人:黄汉中律师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