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2日星期日

“福州鞭炮案”获刑1年10个月的林兰英女士刑满释放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712日,本网获悉:今天712日上午,福州鞭炮案的林兰英大姐刑满一年十个月获释。福州维权人士张华、林祥光、江智安、吴霖香、谢小珍等到福州第二看守所迎接林兰英大姐。

本案回顾2018912日,数十福州公民在福州市第一看守所门外,迎接在2016年“小709福州大抓捕”中被判刑的严兴声刑滿获释。按民间习俗,送一束鲜花,点一串鞭炮,驱除晦气,福州公民迎接自由却演变成了三十多人被捕,舆论哗然。本案大多数人在一个月内以不同形式释放,林应强、何宗旺、唐兆星和林兰英被起诉,分别被判110月至四年不等。

林兰英背负天大冤屈,二十几年前当时才8岁的女儿被无证驾驶的摩托车撞伤惨死,已上访20年都无处讨说法。此外,在20151215日下午2时,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官员在双方未达成有关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带着城管、村干部、黑保安等200多人用钩机强行惨无人道血拆冤民林兰英家部分房子及店面。当时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和减少损失,正在废墟中挖捡拾出部分财物、家具等物品的林兰英一家人,还被官员所指使的人给打伤,特别是林兰英那有三级肢体残疾的儿子郑行梅,为了维权多次被打满身是血而送医住院急救。报警后,城门派出所竟滥权枉法,不去严惩打人凶手,反而把正在住院急救的儿子郑行梅抓去拘留。根据当地政府当时的拆迁安置政策,林兰英的房子拆迁后至少可得135平方(每人口45平方,林兰英及老公,儿子郑行梅)安置房子。可当地政府对其他村民都予以安置,就是唯独不落实政策对林兰英拆迁的房子依法予以安置(后来只同意赔偿现金十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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