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4日星期二

江苏连云港公民王洪全、唐云立与李赫德因在香港开办媒体报道负面大陆新闻而被判刑 王洪全被判1年6个月、唐云立被判1年1个月、李赫德判1年缓刑1年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714日,本网获悉:江苏连云港公民王洪全、唐云立与李赫德因在香港开办媒体报道负面大陆新闻于20195月遭警方刑事拘留,后被批捕、起诉,于202069日被连云港赣榆区法院均以寻衅滋事罪判刑,王洪全被判16个月,刑期至20201113日。唐云立被判11个月,刑期至2020620日,现已获释。李赫德判1年缓刑1年。

王洪全2013年在香港注册创办了“中华新闻通讯社(与华闻社不是同一家)”,聘用唐云立担任首席记者,李赫德负责推广。该网站在各地采访,发布了大量关于中共当局认为是负面的报道,令当局十分恼怒。遂于20195月对王洪全、唐云立与李赫德予以抓捕,随即刑事拘留、逮捕、起诉,于202069日对他们以寻衅滋事罪判刑。(#中国文字狱事件盘点、墙国网络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