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3月6日,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西关街道董宅村访民戴小丹,趁中央召开两会之际,再次进京控告地方公、检、法包庇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报复控告人的犯罪事实。
2009年6月6日,访民戴小丹经地方政府批准,在其娘家母亲原有住房上面加盖一层住房,供自己居住,而与其相邻的村民张春香仗着儿子的黑恶势力,极力阻止其建房,并由其儿子张期勇花29000元钱,雇佣黑社会刑满释放人员叶燕平、王建灶、康有为、吴伟君、金日东、王建生、张庆国、李元众等20多个黑社会成员,购买砍刀和棍棒等凶器,开四辆轿车,浩浩荡荡地到戴小丹建房施工现场,见人就砍,当场将施工人员砍成重伤,戴小丹和其母亲王翠英受轻伤的重大刑事案件。
案发后的2009年6月10日,戴小丹要求公安机关抓捕涉案的黑社会成员,并依法追缴作案行凶工具,包括4辆黑色轿车、砍刀、棍棒,但公安机关推诿不给答复。
公安机关不履行职责,不依法秉公办案,更助长了黑恶势力张其勇的嚣张气焰,再次于2009年7月25日上午,张期勇的父母找茬辱骂戴小丹母女,张期勇的父亲并挥拳打到戴小丹的母亲,报警后,张期勇的父亲又当着警察的面搧了戴小丹母亲王翠英几耳光,然而,出警的民警不作任何处理就走了。
可是到了2009年8月17日上午10时许,金华市江南分局西关派出所以要王翠英协助调查为由,将戴小丹的母亲王翠英诱骗到派出所后,就对其拘留15天,再后又刑事拘留。这就是当地公安机关为了包庇和纵容黑社会,而对受害人的加害事实。
受害访民戴小丹只好花14000元委托夏俊松律师代理本案,没想到夏俊松律师也惧怕黑社会势力,丧失职业道德,并被对方用金钱收买,受害访民戴小丹发现后,要求律师夏俊松退还代理费时,他却要耍赖,只退4000元并帮助对方伪造协议,欺骗不识字的戴小丹母亲在失去人身自由的情况下,在夏俊松拟定的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
同时将诱捕的王翠英关押到金华市看守所后,对文盲王翠英诱供,同时串通受害方律师夏俊松拟定协议,“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互抵后,张期勇付给你们14万元。”随后,律师夏俊松电话通知戴小丹和其弟到他律师事务所去,当戴和她弟弟去律师事务所后,黑社会凶手张期勇、金日东、王建灶等人都已在律师事务所,并故意露出砍刀凶器,凶手金日东说:“今天,你们不签字领钱,老子就砍死你们全家,”威逼之下,被迫签字,这一切都是公安、律师和黑社会串通一气,为黑社会免追刑责获取借口依据。
2009年12月4日,由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作出[2009]金婺刑初字第797号刑事判决书,对花29000元雇凶的黑社会主犯张期勇不作任何刑责追究,对其雇请的黑社会成员数罪并罚只判一年有期徒刑,对惯犯累犯甚至不作任何刑事责任追究,给出的理由是已给赔偿,投案自首情节,凶手作案后潜逃。
在此,应受害人要求,将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同时发布,以飨读者,看清法院如何重案轻判,包庇黑社会违法犯罪的事实证据。当然,受害人不服提出上诉,又经二审,再审法律程序,都予以驳回,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