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临沂市政府对于强拆民房的事实竟然竭力抵赖,并委罪于村民。临沂市政府辩称“原告因未能与村委会达成拆迁还建协议拒绝拆迁,被村民自发组织强行拆迁。”秦老师的代理人倪文华反驳说:当时公安、城管、执法部门皆在强迁现场,难道是村民调动的吗?村民强拆民房的说法纯属荒唐。事实是,临沂市政府设立了临沂市南坊开发建设指挥部,实施强拆民房。该指挥部的行为依法应当由临沂市政府承担。该指挥部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多次强拆访民。临沂市政府在法庭上竭力抵赖,其公信力荡然无存,还诿罪于村民,实属卑鄙。
早在2007年6月7日上午11点左右,临沂市政府通过其设立的临沂市南坊开发建设指挥部,组织了二百余人的强迁队伍,有公安、城管和执法大队等开着铲车将秦玉玲老师临街的三层楼房,拆去底层,成为残缺不全的二层楼房。秦老师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坚守这座残缺不全的二层楼长达九个月,来往路人无不为此惊叹。
2008年3月6日,即全国召开二会期间,临沂市政府故伎重演,再次调动公安、城管和执法大队等用铲车将秦老师的房屋夷为平地。秦老师为此赴京上访,竟被截访官员抓回临沂关押。秦老师向法院起诉,法院一拖再拖,长期拒绝立案。
2008年8月24日,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秦玉玲老师的起诉状,直到2011年3月25日才开庭审理,经历一年半的时间,早已超过了审判期限。受害人长期得不到司法救济,不仅体现了临沂市政府的蛮横,更体现了临沂市司法的黑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