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农机学校退休职工,家住合阳县城。2005年7月31日晚,我女儿杨金萍在回家的路上被歹徒抢劫,歹徒骑着摩托从我女儿的后侧方冲过来,抢我女儿的挎包,把我女儿拉倒,摔得锁骨骨折。我们当晚报了警。当时在现场的目击证人姚有宏等人记下了抢劫者的形象特征和摩托车牌号(陕E-04987),并告诉我们和警察。
这个案子很好破,因为有现场证人提供的重要线索。然而奇怪的是,在发案后的74天时间里,办案警察党卫斌没有向受害人告知案件办理情况,没有向发案现场的证人调查取证,在我多次追问后,党卫斌才于10月13日第一次向姚有宏进行了调查。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嫌犯被警察抓了后,很快又放了,理由是:“嫌犯的父亲和朋友等人证明案发时嫌疑人不再现场。”
嫌犯叫杨勇,是在县检察院做饭的炊事员,还有两个同伙,是杨晓锋、杨海建。他们被释放,自然有许许多多我们不知道的内幕,但警方的说法做法我不能接受。我开始上访,从合阳县到渭南市、陕西省,北京我也去过十多次了。
2007年,我因上访在西安南郊租房住。10月15日下午3点左右,合阳县公安局警察康继承、苗小龙,连同合阳县农机学校干部汪峰等五人,破门而入闯进我租住的房间,连扭带拉把我从房中拖出来,从三楼拖到大门外,又拖了几百米,把我强行塞到他们的警车里,拉回合阳,第二天把我关进了拘留所,给我安的罪名是“违反治安秩序”。我被关了十天。我被强行拉出租住房时,左腿撞在防盗门上受了伤,由于没有及时医治,后发展成股骨头坏死,只能架着拐行走。
公安机关不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反而包庇放纵罪犯,为阻止受害人家属上访,又实行野蛮抓捕拘留,带人抓捕我的警察康继承现升任合阳县公安局副局长,还分管信访工作,我们还能得到什么公正?我于去年九月再次向中共陕西省委投诉,材料又转给了省公安厅督察总队,至今连个回音都没有;我向市中级法院起诉,至今不开庭审理;我向陕西省检察院申诉,一年多了不予立案,也不说理由和依据。公、检、法这样拖延推诿,我只有天天到这些机关大门口哭屈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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