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4日星期一
西安信访官员这样答复我们对不对?
我们是西安双鹤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高新医药店的员工。我们这个店位于西安高新区科技路26号质检大厦一层102室。质检大厦原属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03年2月8日,我们药店法人郑一与西安质监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102室作为我们店的经营场所,面积100平方米,租期16年,每月租金5000元。在过去的八年多时间里,双方遵守合同,合作良好。
2010年5月11日,西安质监所将质检大厦在西安市公物拍卖中心公开拍卖,在《质检大厦整院房产拍卖特别规定》中反复强调:我店与西安质监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有9年租期,且质检大厦为现状拍卖,买受人必须依法履行原合同。这有拍卖现场的实况录像为证。
质检大厦被陕西秦煤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竞得,公司董事长是付宣亮。在随后西安质监所与陕西秦煤公司签订的《质检大厦整院房产拍卖交割协议书》中,写明我药店与西安质监所的《房屋租赁合同》必须依法继续履行。这证明陕西秦煤公司对我店继续租赁质检大厦房屋的认可和承诺。
2011年2月27日,西安质监所书面通知我店,将于2011年2月28日进行实物交接,从2011年3月1日起,陕西秦煤公司成为我店的新房东,《房屋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将由我店与陕西秦煤公司共同执行,其中包括我店应按期缴纳的房租及物业费。
然而,陕西秦煤公司接收质检大厦后,无意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我店多次要缴纳租金及物业费,秦煤公司的人员避而不见,敷衍拖延,有时连电话都不接,似乎是要造成我店违约的“事实”。更令人没有想到和气愤的是,从2011年3月3日,也就是秦煤公司接手质检大厦的第三天起,秦煤公司在事先未告知我店的情况下,断了我店的水和电,使我店营业被迫停止,每天损失营业额一万元左右,职工的收入和生活直接受到威胁,给周围的购药者造成很大的不便,损害了我店的声誉。
秦煤公司为什么要这样做?是想要涨租金,还是想要收回出租的房产?我们见不到秦煤的人,连当面协商,甚至询问的机会都没有,秦煤不与我们面谈。不管怎样,秦煤公司总是有意图的,他们说不出口,就用这样的手法逼我们就范,逼我们提出改约或解约。秦煤公司是一家大型企业,是当今人人敬畏的“煤老板”,如果他们以为他们财大气粗关系广,用逼迫的手段就可以压我们这个只有十几人的小药店退让,他们可就想错了。如果我们的饭碗被打破了,我们将抗争到底,我们相信“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我们向西安高新区管委会投资服务局投诉,迟迟得不到答复。3月8日,我们十几个员工到西安市信访接待中心上访。西安市信访接待中心的官员答复说:“这属私人企业的纠纷,政府管不着。找司法部门去。”且不说秦煤公司违约不违约,就说事先不告知,停水停电,这样的手法对不对?政府该不该管?请各位读者评判一下,西安市政府信访接待官员这样答复我们对不对?我们该怎么办?
西安双鹤大药房高新店全体员工(12人签字按手印)
经理 郑大武 电话号码 0-13991134308
秦煤董事长 付宣亮 电话号码 0-13909261885
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