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6日星期六

访民熊杰珍控告法院枉法判案,上访遭打压(图)




 
(维权网信息员关小令报道)长期在京坚持上访的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访民熊杰珍,控告省、市、县三级法院枉法判案,逼其上访10多年,又遭地方公安借此报复拘留、关黑监狱迫害的犯罪事实。

访民熊杰珍一直从事个体运输为生,19993月,富顺县公安局为了敲诈钱财,并串通富顺县工商局以熊杰珍涉嫌非法倒卖化肥为罪名,强行扣押运输化肥共56.6吨;没收运输收缴的货款3.5万元。

针对富顺县公安局、工商局两部门非法利用执法公权力,借机敲诈熊杰珍的违法行为,熊杰珍先后向富顺县、自贡市、四川省等政府相关部门上访申诉,终于引起上级公安机关的领导重视和积极督办,富顺县公安局才承认错误,退还没收的3万元货款及利息1021元,同时对熊本人审讯拘押 2天时间,也给予了111.84元的赔偿。

富顺县工商局见公安局承认执法错误,接着也退还了收缴的5千元罚款。然而,富顺县法院却在审理原告巫寿友见利忘义,向富顺县法院起诉熊杰珍代为运输和销售抵债的化肥一案中,仍枉法认定熊杰珍非法经营,倒卖化肥,判决给付原告巫寿友现金10750元。

2000414,熊杰珍的代理律师向巫寿友调查取证时,巫向律师的证言是:“富顺县工商局曾昭林所长和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黄志国找我谈,主要是讲熊杰珍倒卖化肥,说我是同伙,要我说清楚。我就讲给邓关盐场干了工程得不到钱,由自贡久大盐业公司出面,在富顺化肥厂(即龙都公司)拉化肥来顶账,一共是200吨碳铵 ,顶我九万元工程款,我拿到化肥后,我的工人打伙分了50吨,剩下150吨,我就委托熊杰珍联系,同时我表示可以降低60元一吨,同时委托熊杰珍车子运。”由此看出熊杰珍是在帮巫寿友联系滞销的化肥。否则,巫寿友也不会用抵工程款的化肥,还要每吨降60元去销售变现问题,也由此看出不存在投机倒把问题,为什么富顺县法院在富顺县公安局,县工商局都承认当时违法查究熊杰珍投机倒把罪名不成立后,富顺县法院依然枉法认定熊杰珍有投机倒把,非法经营化肥的罪名,熊杰珍向自贡市中级法院,四川省高级法院申诉,都依旧维护富顺县法院的枉法一审判决。

富顺县化肥厂(即龙都公司)仓库保管员胡家宽于2001726提供“熊杰珍于1999年元月至3月之间,承运碳铵150吨(四川久大公司)计划,在碳铵库房查找后,证明熊杰珍只有承运,未交提货单来。”此证人证言还是证实了熊杰珍与巫寿友的间是运输代办关系,而且法院也无任何证据证明熊杰珍高价倒卖化肥谋利的事实证据。

此案还暴露了在熊杰珍诉案中证人巫寿友借此企图敲诈熊杰珍的经济犯罪问题,法院又黑白颠倒,枉法裁判,无疑是支持犯罪。

熊杰珍表示,不管申诉道路多么艰难曲折都改变不了依法讨回公道的决心,只要生命不息,申诉就不会停止,时刻准备再进腐败当权者掌控的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