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

实名举报洛阳市妇联伪造“党组会议记录”事件的黑幕

(维权网信息员蒋理报道)4月22日,本网信息员接到河南洛阳原妇联干部邢璐的实名举报,揭露河南洛阳妇联部门偷梁换柱,将自己干部指标换掉,而自己上访18年,被各级政府部门推诿搪塞,无法维护自己权利的现实。从中反映出中国信访制度与地方权力部门的黑暗。下面是实名举报洛阳妇联伪造党组会议的材料:

邢璐,女,现42岁,系洛阳市妇联干部(但从1990年9月分配到洛阳市妇联半年后,被非法剥夺编制,一直申诉至今.),欺我无背景,当时的洛阳妇联负责人为了取代我的干部编制,以达其“权钱交易”、“以权易权”的丑恶目的,肆无忌惮,不惜触犯党纪国法,竟精心设计炮制出与党的方针政策严重抵触的所谓洛阳市妇联党组会议记录,曰:“ 1991年5月6日党组会议记录显示‘妇女旅行社邢璐进人交1000元’,经证实为押金。”

我至少有三点理由认为这个党组会议记录是伪造的:

一、 当时尚未批准成立、1-2年后又无疾而终的“妇女旅行社”是洛阳市妇联某些人借改革之名,行创收之实的非法实体。其根本无资格接受国家统招统分的干部编制人员。我是市人事局、大分办严格按照当年的分配政策分在市妇联的干部人员(有分配函为证),不知市妇联又是依据哪家政策把我又“分”到“妇女旅行社”?

二、 我当时根本不知“妇女旅行社”为何物,又何来交的1000元押金?既交押金,凭证何在?

三、 我于1987年9月通过高考以干部身份被统招到西安外国语学院,又于1990年9月以干部身份被统分到洛阳市妇联。对按照统招统分政策正式分配到洛阳市妇联的公职人员,洛阳市妇联又是依据哪家政策收取押金的?

据此三点,我有充分理由认为这是一份严重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伪“党组会议记录”,是明目张胆的违法乱纪行为!是一个亵渎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和政府公信力的严重案件!当届市妇联不惜以身试法,挖空心思捏造这份“记录”,无非是为了夺取我的编制,以便以权谋私。至于谋的什么“私”?我想纪检、监察部门只要让市妇联的曹XX、单XX、耿XX等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如实交代,真相必将大白于天下!

十八年来,“洛阳市妇联迫害妇女”的议论妇孺皆知,十八年在洛阳申诉换来的是“要相信组织,最后解决问题还得靠妇联,闹僵了对你没好处!”的威逼和“领导都是向着领导”的恐吓。不是申诉材料如石沉大海,就是市妇联信访推诿扯皮!

难道伪造党组会议记录的事在洛阳真的是见怪不怪?难道是“领导都向着领导”的潜规则在洛阳真的是大行其道?为何明眼人一看便知是明目张胆的违法违纪侵权腐败案,就怎么解决不了呢?请当今的包青天于百忙之中予以明察,匡扶正义,祛除邪恶,还本人一个公道!


举报人 洛阳市妇联邢璐
(电话 1563798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