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

药家鑫一审判处死刑 被害者家人不平(图)

(维权网信息员愚夫报道)撞伤女工张妙并下车将张妙捅死的药家鑫,今天(4月22日)上午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并给张妙家人赔偿人民币四万五千元。法官宣判后,张秒的丈夫王辉问:“立即执行吗?”法官没有回答。当事双方都没有当庭表示是否上诉,都表示“考虑后再决定”。

张秒的一个叔叔走出法院后说:“为什么不明确是不是立即执行呢?”张妙的一个姑姑走出法院后哭泣着说:“赔偿四万五千元,太少了。说是三万元是孩子的抚养赔偿,一万五千元是丧葬费。她的孩子才两岁多,这点抚养赔偿够干什么用?这么明显的案子,拖了半年多,判成这个样子,我们很悲伤。”

开庭审判时,法院西门、南门外聚集了数百人,许多是关注此案的人,与当事双方非亲非故。他们不能旁听,只好在法院外等待、议论,法院内外的警力也明显加强。

据法庭陈述,2010年10月20日深夜,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驾私家车从学校返西安,途中撞上前方驾驶电动车的女工张妙,下车后发现张妙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药拿出刀子,连捅她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并再次撞伤行人,被周围群众发现堵截并报警。

3月23日,该案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西安市检察院认可药家鑫自首情节,药家鑫的辩护律师称,这是一起交通肇事转型的故意杀人案件,属于“激情杀人”。

3月25日下午,西安长安区兴隆街道办事处宫字村(王辉家)与北雷村(张妙的娘家)的村民发出了强烈呼吁:“不除杀人犯,天理难容!”有500多村民自发在王辉家门前签名,要求判药家鑫死刑。

法庭外关注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