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8日星期五

合肥被拆迁户诉城建局案二审开庭





(维权网信息员周维林报道)昨天(4月7日)上午,合肥市拆迁户吴光花诉包河区政府城乡建设局监督不作为二审开庭,险些酿成群体性事件。
4月7日上午9时许,合肥市包河区拆迁户吴光花诉包河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监督,不对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中重复安置行为进行监督一案,在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4楼18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合肥市包河区望湖街道杨小郢村来了100多人旁听。11时20分庭审结束,100多旁听者不满第三人望湖街道办事处代理人司法所所长的代理发言,要揪他一起到街道办事处找领导对质,最后经法官竭力阻止才暂时平息事态。

据悉,吴光花所在的分路口社居委杨小郢村原是郊区,后于2005年被征收成为市区,土地亦是国有土地。可在2010年对杨小郢的拆迁中竟不是按《城市拆迁管理条例》进行拆迁,而是采取“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拆迁。吴光花等拆迁户认为自己权利受到损害,后又发现其他在同一拆迁范围的部分人既享受了“国有土地的安置,又享受了村集体土地的安置”,他们认为这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总额固定的情形下损害了自身权利,遂向相关部门举报,甚至请律师一同到包河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举报要求查处。在政府部门不作为的情况下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法院判令该局履行监管职责。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法官先是要求双方围绕着包河区住宅和城乡建设局有无监管职责及有无履行监管职责的焦点进行辩论,后又发表“此次诉讼仅是形式,原告的实质性问题是要求获得公正补偿的观点”,及“拆迁补偿协议是民事合同,当拆迁方愿意多补偿被拆迁方与他人无关的观点”。而被告方及第三人皆未出庭参加审理活动,仅由律师及司法所所长代理出庭参加审理活动。

在庭审中第三人的代理人之一司法所所长的代理发言多次引起旁听群众的不满,认为他是在撒谎。在庭审结束后,10多名旁听者冲上去要揪他到望湖街道办事处找相关领导对质,后在法官的竭力阻止下而罢休。

旁听者对本网表示,依法应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才能交房,可拆迁方望湖街道办事处不与他们签订协议,仅给了一张《交房验收单》,至今尚未补偿安置,当地流传着“共产党当年征粮打白条,如今拆迁打白条”的民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