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8日星期四

纪斯尊:“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开庭见闻

 
2011年

我带着疑惑进入法院。
426上午830分,我提前赶到福建省高级法院,准备参加9点钟开庭审理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福清纪委爆炸案旁听。拍了几张省高级法院照片,却发现法院内外冷冷清清,根本不像要审理重大案件的样子。
法警和保安问:“什么事?”
我反问:“今天不是开庭吗?”
法警:“是福清纪委爆炸案吗?”
“对呀。”
法警和保安长说;“改在福州市中级法院了。”“赶快过去。”

我大为不快,“怎么改来改去?省高院又不是没有法庭!”不等回答,急忙赶到郊外的福州市中级法院。我心中有数,福建省高级法院是害怕在市区开庭,旁听者众,社会影响面广。公正司法正确判决,社会影响面广不好吗?为何要反其道而行之?这就是省高级法院高明之处吗?这不是欲盖弥彰吗?

福州市中级法院大门外聚集很多人。

我问:“干吗不进去?”
大家都说:“进不去呀。”“没有旁听证,不能进。”“一个被告只有两张旁听证,真不象话,连吴昌龙的小妹都无法进去。”“这叫什么公开审理呀,还怕群众旁听!”“福州市中级法院又不是没有大法庭,却在第二法庭开庭,就是不让群众旁听。”“害怕群众,就是心中有鬼嘛。”
这就是领导的高明之处吗?这不是荒唐透顶吗?10年前发生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可是全省有重大影响的重大案件呀!为什么害怕群众参加旁听?”

更令我惊讶的是,10点多钟,突然发现2011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中被告人陈科云的一审、二审辩护律师林洪楠主任,居然在福州市中级法院大门外向我们走来。我忙问:“林主任,你怎么出来啦?”

林主任笑着对大家说:“我告诉你们一个天大笑话,官方居然联手发文通知,让我不能参加这个案件辩护,不让我开口说话。我也要当赤脚律师了。”大家都苦笑。

林主任一直坚持为陈科云、吴昌龙等人作无罪辩护,居然在庭审关键时刻,被违法剥夺辩护权!

在长达12个小时庭审过程,我接到各地媒体记者打来的电话采访。全社会都在广泛密切关注福清纪委爆炸案审理进程。正因为社会舆论的强大压力,才逼使福建省高级法院不得不在一拖再拖之后开庭审理。大家都说:“如果不是社会舆论压力,这个案子不知道还要被拖到哪年哪月?”“肯定被封杀在暗箱操作之中。”

在久久等候开庭情况消息的十二个小时,我一直在思索:法院法院、法在何处?
毫无疑义,理所当然法院职责应该是法律至上,高在法律水平上,高在宪法宗旨掌握上,高在法制精神上,高在法官素质上,高在严格掌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判基本原则上,高在更有胆识,更有勇气排除官僚司法腐败权力阻力上,高在更权威更坚决更果断排除严刑逼供违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上,高在公正司法、阳光审判上。

福清纪委爆炸案,整整拖了10年时间,一审用了四、五年时间,二审开庭又等了四、五年时间,创造世界审判史上新记录。比八年抗日战争还要漫长,10年可磨一剑,10年难定一案,令人难于想象,匪夷所思!吴昌龙从27岁一直等到现在37岁了,案件居然还没有终审判决!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又何苦要在远远超过法定审理期限程序上严重违法呢?10年时间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该撤销吗?不该无罪释放吗?

“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开庭从早上9点半到晚上8点半才结束,最后法庭宣布,鉴于该案重大,复杂,经审委会讨论后择日另行通知。

全社会拭目以待,密切关注这起靠刑讯逼供破案,申请伤情鉴定693次都拿不下的十年未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何日云开雾散。

纪斯尊
2011426子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