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

村民养鸡场被强拆,受害人求诉无门(图)


 我是峨眉山市胜利镇甘河村6组的村民,拥有一养鸡场,占地两亩,建筑面积856平方米,今年被征地用于修建楼盘。我养鸡已有10年。09年6月,政府的几百大军开来,在没有达成拆迁协议、未提供相关征地批文、拆迁手续与安置补偿方案的情况下,将我养殖场破坏性拆除(不是强制搬迁,而是强制拆除!当然,全国各地很多地方都是这种情况,也许比较起来,我的灾难还不够深重,没有发生血案,大家已经见惯不惊了)。按照峨眉山市市政府政策应赔偿我34万,但是最后却出尔反尔,只给我16万,不知道那18万是谁侵吞了呢?

以下便是峨眉山市国土局作出的书面回复。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要求公开与我养鸡场有关的全峨眉山市其他养殖户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的方案信息,可是,在他们的回复中,根本没有提及,更是当场拒绝公开,很显然,这根本就是暗箱操作!

更可笑的是,上面列出的项目中,竟然还有提前拆迁奖!

再看,拆迁部门说我违法占地,更是可笑至极啊!我用我的承包地进行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是合法的,那么一切附属设施也是合法的。而且养鸡场存在了10年,如果不是合法的那是谁的责任?当初国土局乱处乱罚乱收我的费,还被四川省物价局责令退还,试问,如果我是非法占地,公道又怎会站在我这边呢?

失地失业失家园已经两年,政府不闻不问,案子被乐山中院积压一年半,迟迟不开庭,比这个严寒更寒的,是我们这些弱势老百姓的心!

受害人:周晓平